《Goldfish》是一部短片,喜剧作品,美国出品,Joe Wein、玛德琳·卡罗尔主演。
演员: Joe Wein , 玛德琳·卡罗尔 , Tim Bagley , 温迪·麦克伦敦-考薇 , 明迪·斯特林
首先有被这部剧惊艳到,书中有相当多开脑洞的观点,编剧将这么多专业的知识讲的通俗易懂真是相当厉害。 当然《Goldfish》也有很多使人争议的说法,编剧站在基因的角度阐述了基因自私的本质,而我们总是站在“人”这个生存机器的角度去理解自私,这难免会产生误解。 我们这些生存机器,了解基因自私的本质不是为了理直气壮地去做自私的事,而是对大自然保持敬畏之心,防患于未然。 以两性战争这章的说法为例,雌性倾向与找一个配偶,一般采用“幸福家庭策略”或者“大丈夫策略”,而雄性更倾向获得更多的性资源,与多个雌性遗传自己的基因。了解这些不是为了让已婚男出轨出得理直气壮,而是对大自然保持敬畏之心,为了降低出轨的风险,尽量减少与异性的接触,爱情不是单单讲一些海誓山盟的誓言,而是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小事,再好的爱情也需要控制风险。
我最瞧不上的是,整天无所事事,不思进取,相互攀比,只会抱怨生活的不如意,抱怨女人拜金,男人没能耐,社会的黑暗,后悔自己的不努力的人! 我最欣赏的是,知道自己的弱小和无能,然后努力奋斗,只为过的更好! 我最最最崇拜的人,是现代版活庄周,他们不思进取,不努力奋斗,但他们心安理得,我开心,我快乐,你们看不不上我,我不在乎,你们说我没有上进心,我无所谓,努力交给愤青们吧,交给哪些随波逐流的人吧,我饿了吃桶泡面,或者多花几块去饭馆吃顿好的,累了请假,大睡三天三夜,无聊了,拿起手机玩上几把王者荣耀,在看几部动漫,或者拿起一本经典剧集,胖了,下楼疯跑几圈,老了,下楼溜溜弯,人生不过如此,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佩服么,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喝上一壶好酒,来生不见!
看了几集 很有趣
我想我是做不到守着荒山大漠过余生,常书鸿、樊锦诗们守护着千年以来中国人的信仰和中国人的美学。 没落的古丝路上,长河落日依旧……玄奘,张骞、堂邑父、斯坦因们的足迹都被黄沙掩埋。学了点经济学,我明白交换让生活更美好,千年的驼队商旅一定也在莫高窟、西千佛洞留下了他们虔诚的祝祷。 我庆幸我生在了盛世,杨振宁教授说“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篇蒙学就已经蕴含了很多处事之道,以前看很多历史剧,总觉得古人怎么都那么会说话,现在恍然大悟。
能把这部剧一字不落的用心读完的人是真的人才。对东京城的描写太细节了,只有文字,没有一一对应的图片搭配,以我这贫瘠的想象力是脑补不出来文字所描述的画面的,特别是大段大段是地点、建筑描写,看完就忘,走马观花,完全是脑子跟不上眼珠子转。 要是有一部对应的纪录片搭配着看,一定会很有趣。 这是一本很好的资料书,但不太适合打发时间,我打算只看看感兴趣的集数。
这部剧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那种光阴似箭,时过境迁的感觉。记得剧集刚开始那几位上山行侠仗义斩虎妖的少年少女。不曾想不敌虎妖被主角救下,而与主角定下了一个约定。若是日后他们失去了这一颗侠义之心,这虎妖就算是千里迢迢也要弑杀尔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那一队和侠义之心的少年少女已各奔东西。而其中队里唯一的一位少女也身怀六甲,即将成为一位母亲。曾经那一颗想闯荡江湖的心,也被生活的琐事埋在了心底。虎妖找到了她,本想遵守约定将她杀死,可当他看到她因路上的行人钱袋被抢走,还挺着肚子去追逐那位小偷时。虎妖觉得她的那颗侠义之心并没有被磨灭。虎妖便放过了她走了,最后她也察觉到了,虎妖的来到,想到了十多年前那一个约定。心里也是一阵后怕,同时也掺杂到一些无奈与失落。 当然本人的讲述没有编剧写的那么好。如果各位书友感兴趣,可以去观看一下。这不失为一本好剧。同时书中其他的故事线也十分的精彩。
4.5 很喜欢这个故事,又颓又正能量
絮絮叨叨毫无重点,看了半天也不知道一章一章的在说什么。编剧也许是个很好的教育者,但不是一个好编剧。说书有用的估计看完了书收获了百分之二十干货。不太推荐的一本剧
读这部剧是想找到一个答案:单身也可以过的好!另一方就是对未来单身人士的生活状态好奇。 最近一直在考虑如果我单身一辈子,可不可以? 因为一直遇不到一个喜欢且合适的人,所以就开始考虑如果我一辈子都遇不到怎么办?现在的单身乃至近几年的单身,我都不担心,因为我过的很自在惬意,但是我担心假如我年纪到了35岁以后,生育也受限的时候,我会不会也这么坦然,到时候我会不会后悔,我害怕有遗憾,所以最近一直在拉扯。 虽然现在还是没有想明白,但是心态可能平衡些了,我已经在慢慢做单身一辈子的心理建设,同时也保留随时可能会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结束单身,所以不着急下定论,只有遇到那个人才有答案,没遇到也不慌张,因为我已经做好单身一辈子的准备,很庆幸的是我还有姐姐和弟弟,以后还会有姐姐的孩子和弟弟的孩子,我可以没有小朋友,但是想起我的亲人们就很安心了。 如果说最后没有遇到一个人,肯定会有遗憾,但是相比较将就的活着,我宁愿选择单身。 这时候耳机随机播到了没那么简单这首歌,应景了
用户评论
首先有被这部剧惊艳到,书中有相当多开脑洞的观点,编剧将这么多专业的知识讲的通俗易懂真是相当厉害。 当然《Goldfish》也有很多使人争议的说法,编剧站在基因的角度阐述了基因自私的本质,而我们总是站在“人”这个生存机器的角度去理解自私,这难免会产生误解。 我们这些生存机器,了解基因自私的本质不是为了理直气壮地去做自私的事,而是对大自然保持敬畏之心,防患于未然。 以两性战争这章的说法为例,雌性倾向与找一个配偶,一般采用“幸福家庭策略”或者“大丈夫策略”,而雄性更倾向获得更多的性资源,与多个雌性遗传自己的基因。了解这些不是为了让已婚男出轨出得理直气壮,而是对大自然保持敬畏之心,为了降低出轨的风险,尽量减少与异性的接触,爱情不是单单讲一些海誓山盟的誓言,而是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小事,再好的爱情也需要控制风险。
我最瞧不上的是,整天无所事事,不思进取,相互攀比,只会抱怨生活的不如意,抱怨女人拜金,男人没能耐,社会的黑暗,后悔自己的不努力的人! 我最欣赏的是,知道自己的弱小和无能,然后努力奋斗,只为过的更好! 我最最最崇拜的人,是现代版活庄周,他们不思进取,不努力奋斗,但他们心安理得,我开心,我快乐,你们看不不上我,我不在乎,你们说我没有上进心,我无所谓,努力交给愤青们吧,交给哪些随波逐流的人吧,我饿了吃桶泡面,或者多花几块去饭馆吃顿好的,累了请假,大睡三天三夜,无聊了,拿起手机玩上几把王者荣耀,在看几部动漫,或者拿起一本经典剧集,胖了,下楼疯跑几圈,老了,下楼溜溜弯,人生不过如此,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佩服么,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喝上一壶好酒,来生不见!
看了几集 很有趣
我想我是做不到守着荒山大漠过余生,常书鸿、樊锦诗们守护着千年以来中国人的信仰和中国人的美学。 没落的古丝路上,长河落日依旧……玄奘,张骞、堂邑父、斯坦因们的足迹都被黄沙掩埋。学了点经济学,我明白交换让生活更美好,千年的驼队商旅一定也在莫高窟、西千佛洞留下了他们虔诚的祝祷。 我庆幸我生在了盛世,杨振宁教授说“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篇蒙学就已经蕴含了很多处事之道,以前看很多历史剧,总觉得古人怎么都那么会说话,现在恍然大悟。
能把这部剧一字不落的用心读完的人是真的人才。对东京城的描写太细节了,只有文字,没有一一对应的图片搭配,以我这贫瘠的想象力是脑补不出来文字所描述的画面的,特别是大段大段是地点、建筑描写,看完就忘,走马观花,完全是脑子跟不上眼珠子转。 要是有一部对应的纪录片搭配着看,一定会很有趣。 这是一本很好的资料书,但不太适合打发时间,我打算只看看感兴趣的集数。
这部剧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那种光阴似箭,时过境迁的感觉。记得剧集刚开始那几位上山行侠仗义斩虎妖的少年少女。不曾想不敌虎妖被主角救下,而与主角定下了一个约定。若是日后他们失去了这一颗侠义之心,这虎妖就算是千里迢迢也要弑杀尔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那一队和侠义之心的少年少女已各奔东西。而其中队里唯一的一位少女也身怀六甲,即将成为一位母亲。曾经那一颗想闯荡江湖的心,也被生活的琐事埋在了心底。虎妖找到了她,本想遵守约定将她杀死,可当他看到她因路上的行人钱袋被抢走,还挺着肚子去追逐那位小偷时。虎妖觉得她的那颗侠义之心并没有被磨灭。虎妖便放过了她走了,最后她也察觉到了,虎妖的来到,想到了十多年前那一个约定。心里也是一阵后怕,同时也掺杂到一些无奈与失落。 当然本人的讲述没有编剧写的那么好。如果各位书友感兴趣,可以去观看一下。这不失为一本好剧。同时书中其他的故事线也十分的精彩。
4.5 很喜欢这个故事,又颓又正能量
絮絮叨叨毫无重点,看了半天也不知道一章一章的在说什么。编剧也许是个很好的教育者,但不是一个好编剧。说书有用的估计看完了书收获了百分之二十干货。不太推荐的一本剧
读这部剧是想找到一个答案:单身也可以过的好!另一方就是对未来单身人士的生活状态好奇。 最近一直在考虑如果我单身一辈子,可不可以? 因为一直遇不到一个喜欢且合适的人,所以就开始考虑如果我一辈子都遇不到怎么办?现在的单身乃至近几年的单身,我都不担心,因为我过的很自在惬意,但是我担心假如我年纪到了35岁以后,生育也受限的时候,我会不会也这么坦然,到时候我会不会后悔,我害怕有遗憾,所以最近一直在拉扯。 虽然现在还是没有想明白,但是心态可能平衡些了,我已经在慢慢做单身一辈子的心理建设,同时也保留随时可能会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结束单身,所以不着急下定论,只有遇到那个人才有答案,没遇到也不慌张,因为我已经做好单身一辈子的准备,很庆幸的是我还有姐姐和弟弟,以后还会有姐姐的孩子和弟弟的孩子,我可以没有小朋友,但是想起我的亲人们就很安心了。 如果说最后没有遇到一个人,肯定会有遗憾,但是相比较将就的活着,我宁愿选择单身。 这时候耳机随机播到了没那么简单这首歌,应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