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情报员麦汉The Silencers
秘密情报员童震阴谋计划令一枚美军飞弹转向,以摧毁美方的一处核弹试爆场,已经半退休的顶尖情报员Matt虽不想再次投入尔虞我诈的间谍世界,却仍接受蒂娜的请托,以阻止童震阴谋得逞。两人旋即带着不可思议的精密
演员: 菲尔·卡尔森Phil , 迪恩·马丁 , 斯黛拉·斯蒂文斯 , Daliah Lavi , 维克多·布鲁诺 , 阿瑟·奥康纳
秘密情报员童震阴谋计划令一枚美军飞弹转向,以摧毁美方的一处核弹试爆场,已经半退休的顶尖情报员Matt虽不想再次投入尔虞我诈的间谍世界,却仍接受蒂娜的请托,以阻止童震阴谋得逞。两人旋即带着不可思议的精密
演员: 菲尔·卡尔森Phil , 迪恩·马丁 , 斯黛拉·斯蒂文斯 , Daliah Lavi , 维克多·布鲁诺 , 阿瑟·奥康纳
用户评论
比較希望為自己做的事情賦予意義,如果攝影能作為一種「掠奪」生命的方式存在就很不錯。
开年第一本。 在中国,官二代,富二代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世家,比如高晓松这类人,奋斗的终极目的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权,是为了社会地位与阶级的改变,是为了下一代更好,造就一个世家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努力。
斯黛拉·斯蒂文斯对当时和当下的政治以及政界都有十分深的见解,所以这部剧对我们的政治有相当大的启发。
我是个真正卑鄙的读者,半生没曾读过什么书,却又自命清高,内心里酝了好多风起云涌,口不能言,下不动笔。或将多读些,多知晓些,至于为什么,却实在是说不上来。只是空荡荡的。这《超级情报员麦汉The Silencers》看得囫囵,总归也算收获,周作人先生,周树人先生,我该怎样认识你?像是场戏,芸芸的来来往往,看故事的人也就是在写故事吧。
只要有人爱她们一点点,她们就会回报千般万般的好。
主角就是个弱智,就算是八岁的孩子,经历了这么多事,身边这么多高人帮忙,屡屡犯下低级错误,实在是浪费时间。如果不是用了第一人称,感觉他爷爷才是主角!
首先,刨除翻译和内容组织方式,从纯内容角度来说这是本好剧。尤其是书里提到要定期将思维上升到意识水平并进行刻意训练这个让人耳目一新。 但是翻译太让人难受了,编剧这部剧写得也有点啰嗦,要点堆砌。
真的有奈何桥吗?喝了孟婆汤就会忘记前世今生妈?六道轮回……。真不知世间转眼即逝,来生又会是个什么样子!
编剧描写的部分太多了,还有就是情节的把握我个人觉得就嫣然和萧翊是比较好的,其他的情节都太过头,也太过突兀,不要拖泥带水,也不要太多重复描写,这样让人看着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拖沓的时间长了,我们已经忘记前面写了什么了,这样不利于读者读作品的连贯性。从影视作品的角度来说,描写的部分可以,但是太多重复和拖沓就不好了,过犹不及。
美国继承英国的案例法(Case Law)传统,判例在审判中同成文法一样重要,比如合同法,除商品买卖适用UCC 条款2以外,其它类的合同一律适用案例法。而刑法的案例,就是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有血有泪,有正义与邪恶的生死交锋,有绝望, 也有峰回路转…… 最近,轰动美国的刑事案件是威斯康辛州诉Kyle Rittenhouse案,经过近三周的开庭、陪审团近三天的评议,最后Kyle被无罪释放。观看审判直播,跟进舆论关注,注意到此案有几点特别之处。 【法律的局限】 1. 在美国各州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中,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算是最松的之一,也是对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的被告是最有利的。根据该州刑法,在当事人有理由相信(reasonably believe)其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用可能引起另对方致命的防卫手段,即便这种reasonably believe是错的。被告人只需要证明“有理由相信”其生命受到威胁,而无需证明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要反驳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证明的责任(proof of burden)在检方,即如果检方不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则正当防卫成立。在本案中,录像视频显示被告人在受到围追、倒地时开枪,而且其中一名被击中者握有手枪。检方很难驳斥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reasonably believe,即无法证明当时情况下开枪不是正当防卫。 2. 关于被告人未满18周岁持有步枪(riffle)是否违法?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经过多次立法演变,对这一点的规定似乎变的模糊不清。这也是法官撤销(dismiss)对被告人非法持枪这项指控的依据。 威州法律的这两个特点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非常有利。 【法官的倾向】 法官是七十多岁的白人,在近三周的审判过程中,他没有掩饰对被告人的偏袒和他个人的倾向。 1. 美国庭审开始前,法官一般会先立一些规矩(ruling),所谓我的法庭我做主。其中一项规矩是,任何人在庭审中对遭枪击的三人不能称为受害人(victim),可以称为抢劫者(looters)、暴乱分子(riots)。 2. 当检察官试图质疑被告人被捕后的沉默(post-arrest silence)时,法官叫退陪审团,严厉警告检察官可能侵犯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当检察官试图质证被告人案发前关于持枪保卫财产的言论时,法官再次叫退陪审团,以出离了愤怒的口气训斥检察官违反他的规矩(ruling),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的言论与其开枪行为无关,所以不允许在庭审中讨论。在检察官试着解释后,法官的措辞之严厉,随即成为各大媒体的标题新闻:Don’t get brazen with me! 3. 在庭审即将结束、案件移交陪审团评议之前,法官突然决定撤销对被告人非法持枪的指控。选择这个时机宣布,令检方措手不及,即使检方有意反对,也没有机会。当然这也是检方策略上的失误。 4. 根据威斯康辛州的法律,陪审团的定罪评议由12人组成,但由18名陪审员参加庭审,其中6人作为备份。那么最终12人如何选定?一般是由法庭的工作人员(clerk)用抽签的方式从18人中选出12人。但,不同寻常的是,法官决定由被告人抽签选出12个决定其命运的陪审员! 5. 有一个小插曲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法官的手机突然响起,有趣的是手机铃声传出了“Let’s go Brandon” (这是“Fxxk Joe Bidden”的委婉说法)。当然不能以此推断法官的政治立场,但是,可以判断法官对本案的立场,因为拜登总统曾说本案的被告人是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