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开头挺混乱的,如吃了迷幻药般迷幻的对各种细节描述,几乎毫无逻辑的叙事节奏,特别是各种突入起来登场的人物,让人名字都记不过来,但得亏耐着性子往下读了读没错过后面精彩的部分,混乱的叙述下确实和本文未来世界中药物磕嗨的主题相像,编剧脑洞确实蛮大,而且化学生物知识应该学的不错,毕竟能编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药名其还能和真实的有机生化知识搭的上边,编剧的哲学思辨也蛮有味道,可以说哲学中的二阶追问被编剧玩儿的不亦乐乎,问题的问题,幻觉的幻觉,假装的假装,导致有些句子还是得多读几遍才能明白意思,最后还是蛮惊叹于编剧在七十年代就能写出这样关于药物奇用的作品,不知道这是不是与当年的美国嬉皮士反叛运动有关?顺手查了下剧集播出的年份正是《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在维也纳签定的年份,这应该也是一次有趣的巧合了,总结一下书不错,人名不需要记,译者写的彩蛋也对理解本剧有很大帮助,挺棒的~
劉舒語
1.0/10
花了5hs53mins一气呵成看完了曾学强老师的自传《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她,小学毕业生,当过采石女,打工妹,到成为著名期刊《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的记者、执行编辑。她,从江苏到安徽,从安徽到上海,从上海到武汉。她,这一路的成长心路历程,那些苦难,那些伤痛,那些挫折,那些横亘在成长路上的荆棘与坎坷,那些浸透泪水与血汗的深深浅浅的脚印,那些泪水中的欢笑,磨炼中的收获,疼痛中的甜蜜——它们丰富了青春岁月,浸染了饱满年轮,构筑了别样人生!正如编剧所述,经历是一笔财富,苦难是一座金矿!而我的苦难经历,不仅是我的财富,我的金矿,更是一所大学,我的人生大学!
用户评论
个人感觉开头挺混乱的,如吃了迷幻药般迷幻的对各种细节描述,几乎毫无逻辑的叙事节奏,特别是各种突入起来登场的人物,让人名字都记不过来,但得亏耐着性子往下读了读没错过后面精彩的部分,混乱的叙述下确实和本文未来世界中药物磕嗨的主题相像,编剧脑洞确实蛮大,而且化学生物知识应该学的不错,毕竟能编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药名其还能和真实的有机生化知识搭的上边,编剧的哲学思辨也蛮有味道,可以说哲学中的二阶追问被编剧玩儿的不亦乐乎,问题的问题,幻觉的幻觉,假装的假装,导致有些句子还是得多读几遍才能明白意思,最后还是蛮惊叹于编剧在七十年代就能写出这样关于药物奇用的作品,不知道这是不是与当年的美国嬉皮士反叛运动有关?顺手查了下剧集播出的年份正是《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在维也纳签定的年份,这应该也是一次有趣的巧合了,总结一下书不错,人名不需要记,译者写的彩蛋也对理解本剧有很大帮助,挺棒的~
花了5hs53mins一气呵成看完了曾学强老师的自传《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她,小学毕业生,当过采石女,打工妹,到成为著名期刊《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的记者、执行编辑。她,从江苏到安徽,从安徽到上海,从上海到武汉。她,这一路的成长心路历程,那些苦难,那些伤痛,那些挫折,那些横亘在成长路上的荆棘与坎坷,那些浸透泪水与血汗的深深浅浅的脚印,那些泪水中的欢笑,磨炼中的收获,疼痛中的甜蜜——它们丰富了青春岁月,浸染了饱满年轮,构筑了别样人生!正如编剧所述,经历是一笔财富,苦难是一座金矿!而我的苦难经历,不仅是我的财富,我的金矿,更是一所大学,我的人生大学!
可以 套路但有意思 金手指但不无脑 有女主但不傻白甜 幽默但不低级 爽文里的神作了
台词很好 没有矫情的台词 主角的性格也很喜欢 番外完整 一个晚上看完 很对胃口
哲学家的思想,和我们平常人太不一样,境界太高 只能不断去感悟。所处的空间和年代不一样,想法也有很多不同
这书不仅仅对于育儿有莫大的指导作用,对于成人的认知和教养也有很大的影响!是近年来看到的不错的育儿剧集!比起那个《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好多了!
这几年看过的最正统的电视剧了
纸短情长,道不尽 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并不见得最终都会有满意的结果。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更像是某时某刻的所思所想。无论是熟悉的名家,还是默默无闻的人,对于爱情,都有着自己的解读,这部剧里的爱情,看到爱情的多重表达。 当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随着时间的流逝,也许变成了时光深处的珍贵,也许变成了一段往事,也许变成了模糊的记忆,也许变成了落寞。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是什么,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也许是一封告白书,也许是一封告别信,也许是一封爱慕信,也许是一封海誓山盟书,也许是一封憧憬信,也许是一封遗憾信……。看不该凋谢的玫瑰The Rose Shouldn't Have Broken里的喃喃情话,娓娓衷肠,千姿百态,总有一封能打动你。 爱是什么: 爱是这世上唯一戒不掉的东西,它是像岩石一样坚固的东西,它令我觉得很骄傲。 爱情的本真: 真正的爱,是不容利害打算的念头存在于其间的。 浅浅喜欢,常驻的样子: 原来,喜欢一个人,时间会静止。 爱情的憧憬: 如果可以,我还想和你在万里无云的星空下数星星,我希望在璀璨的银河中找到一颗闪亮的无名星,用你的名字给它命名。如果可以,我还想拿起手中的相机,拍下你每一个迷人的瞬间,给我们的青春留下无穷的记忆。 遇见心动,想成眷属的样子: 有时候觉得你应该遇见一个比我更好的人可是我喜欢你的时候觉得自己也是值得喜欢的。 水到渠成的爱情: 爱情本来要两人同等的感到,同样的表示,才能圆满的成立,才能有好好的结果,才能使两方感到一样的愉快。 邂逅最美,同在的渴望: 美梦终会清醒,相遇终有分离。而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原谅我就是一个如此贪心的人,不仅盼望与你的相遇相守,还渴望与你的记忆相织相融。 为爱而“疯”的样子: 真正的感到热烈的爱情的时候,两人不见面是绝对不可能的。 煎熬的爱情: 我的爱啊,没有你的消息,我实在坐立难安。 患得患失的爱情: 也许,我永远无法陪伴如此迷人的你;也许,你终究不会属于一无所长的我。或许这段旅程结束我们就要分别,很可能后会无期。我好怕旅程结束,再也不会和你有任何交集,或许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如果这样,也没关系,喜欢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我喜欢你就好了。只希望没有打扰到你。哪怕能给你一点点的感动,让你在海拔五千多米的高原山地,也能心生一丝温暖,这就够了。 爱一个人的“自白”: 唯有你,是永恒的夏,你的美无从褪色。连死神也毫无办法,你在我永恒的诗中长存。只要世间尚有人吟诵,这诗就将不朽,使你万世流芳。 不负彼此的爱情: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遇到了,你便和信仰一般重要,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也就和你五五开。舟济人过河,你济我度世。 眷属想过的生活之一: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 想念的魔怔: 星星安静,我唤你的名字。你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我就是想你了。 爱一个人,满眼都是对方的情深: 我们的目光碰在了一起,我们长久而深情地相互注视着对方,竟然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把彼此的目光移开! 拥所爱之人,拥有了全世界的心声: 只要你、有你,我就忘却一切,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了,因为我什么都有了。与你在一起没有第三人时,我最乐。坐着谈也好,走道也好,上街头买东西也好。 坚定执着等待的底气: 等待是一件很冒险的事,如果我能确定我在你心里有个位置,我就不会当逃兵。 爱人在哪,哪里都是幸福的辽阔: 无论做什么,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都会感到幸福。 爱情白首的独白: 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我曾盼望与你相遇,就像盼望一场美梦永远不会醒来。遇到了你,我开始幻想这段旅程永远不会结束。 彼此守护的情长: 如果你累了,你就慢些,我再快些。 相伴终老的缘由: 两个人温情美好地相伴终老,是因为因缘巧合,
人生是充满不确定性的,很多事情从现在这个阶段来看,是一件坏事,但放在整个人生的大方向上来看,也许是件好事,我们需要这种乐观的思想,就如同阿甘一样,从小被人当成白痴,从小时候来看,这似乎是件坏事,但他后来参加越南战争,两次被总统接见,并被授予荣誉勋章,最后又干了养虾的大生意,赚了几百万,站在整个人生角度看,似乎是件好事。又如同弗芮屈少校,和阿甘以及公苏被送上太空,降落时却降落到了食人族部落,但弗芮屈少校却因此找到了自己爱情,就是那个食人族部落里的男人,他们相爱了,并留在了食人族部落,这不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公苏亦是如此,被人卖到了休斯顿太空总署,但却因此结识了阿甘,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和阿甘一起做起了养虾生意,过上了愉快的生活。珍妮和阿甘最后没有走到一起,略显遗憾,但却认识了唐纳德,并和他结了婚,唐纳德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周六会带珍妮去海边和乡间游玩,周日去教会堂,这是珍妮想要的生活,并且阿甘还把自己养虾赚的百分之八十的钱都给了珍妮,所以其实珍妮过的不错。丹少尉参加越战被炸断双腿,越战后他过着乞丐般的生活,包括阿甘的大学室友柯蒂斯,他在码头当搬运工,庆幸的是他们都认识阿甘。人生是荒诞的,离奇的,不确定的,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未来即是未知,十年前认识的某个人十年之后也许还会偶然相见,就如同书中的结局一样,阿甘曾经认识的那些人,麦克,奎肯布什教授,费拉斯教练和他的两个打手,古奇上校,特里布尔,“屎蛋”,“蔬菜”,“蛇人”最后都来到了他的养虾厂里工作。 做你认为正确的事,并接受它的事与愿违。
金泽闪闪 桑桑喜欢这些草房子,这既是因为他是草房子里的学生,又是因为他的家也在这草房子里。 桑桑就是在这些草房子里、草房子的前后与四面八方来显示自己的,来告诉人们“我就是桑桑”的。 桑桑就是桑桑,桑桑与别的孩子不大一样,这倒不是因为桑桑是校长的儿子,而仅仅只是因为桑桑就是桑桑。 桑桑的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的行为,是一贯的。桑桑想到了自己有个好住处,而他的鸽子却没有……他的许多鸽子还只能钻墙洞过夜或孵小鸽子,他心里就起了怜悯,决心要改善鸽子们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