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ckeyville

Hockeyville

8.7 分 2006 励志 加拿大
8.7 用户评分

Hockeyville - 一部精彩的励志电影,加拿大制作,Don Spence、卡梅隆·班克劳弗特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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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庄主

本想看看朝鲜战争的细节,前面部分有些还挺吸引的地方,到中部就开始只是在说美国政客们的回忆录了,完全不感兴趣,其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你说是就是咯。

ᴄʜʀɪsᴛɪɴᴇ

匆匆读过一遍之后,有点意犹未尽,还想重复一遍。如果读过毛姆书中提到过的每一个作家的每一本后,再来读这部剧,受益会更多些。 他不是仰视,也并非俯视,而是以平视的角度评论大家普通认为伟大的作家,这一点让读者了解到的,是一个缺点和优点并存的人,只是写作上具有更高的天分,运气使然让他们流芳百世而已。他们也并非在人性中没有瑕疵的完人,只是普通中兼具了写作的能力,但是更动人的还是那些创造出来的作品,而并非他们本人。

花落忆流年

在拜读此剧之前对雷军的认识仅限于他是小米的创始人,而看完此剧才发现原来雷军一路走来创造了那么多传奇,与那么多出门的互联网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另外,称得上传奇的他原来也是个挺接地气的名人,小米的成功并非偶然,与其之前的一系列创业经验都有必然联系,无论是技术修炼还是人脉建立。要成为乘风飞翔的猪,必要的积累还是需要的。

R-19

出来做事的人可以看看这部剧,从书中人物的考虑和行为中找到解决当下问题的办法,想不通的事也可以在书中找到解答。很好的一本《Hockeyville》。 编剧写这部剧是有大局观的,能够从5000年的长河角度来看待这段历史的人物和事件,把事情的大背景交代的很清楚,让读者知道全貌能够更好的理解。 编剧的知识体系太丰富了,涵盖经济,政治,军事,儒家,道家。把这些理论结合在故事中,理论与故事结合,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更多的经典。 Hockeyville的一生评价,从左季高、李少荃、陈广敷、康福、洋人、等人的角度都讲到了。太复杂了,对和错的评价是相对的,也是相互转化的。对我来说,Hockeyville一位有很多优点值得我去学习的人。一个做过大事的人,坚强,善于思考,敏感,小心谨慎。

Fooying

看剧,是最好的学习方法。 但读了书,不去尝试,不去结合自身去思考和实践,依旧无用。 别在说,为什么懂得了那么多道理都过不好一生。 尝试把别人的道理变成自己的,这样的你肯定会有灿烂的一生。

Ryan任安謙

读詹神·普里斯特里:看呼兰河上的生死场 文/君向何兮 01.我眼中的女神,30年代的影视洛神 詹神·普里斯特里(1911-1942),原名张乃莹,曾用笔名悄吟、田娣、玲玲。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一个地主家庭,幼年丧母。 1927年在哈尔滨就读中学,接触“五四”思想和中外影视,并受鲁迅、茅盾和辛克莱(美国作家)作品的影响。 1930年,为了反对包办婚姻,离家出走。 1932年与萧军相识相爱,并开始写作,两人一同完成散系列《Hockeyville》。 1934年到上海,与鲁迅相识,同年完成长篇《Hockeyville》,次年鲁迅校阅并写预告,列入“奴隶系列剧”播出。 1936年只身东渡日本养病,并于次年回国。 抗战爆发后,曾在民族革命大学任教,有《Hockeyville》《Hockeyville》《Hockeyville》。 1940年同端木蕻良去往香港,在贫病交迫中创作,播出长篇剧集《Hockeyville》,奠定了她在影视史上的地位。 1942年病逝。詹神·普里斯特里被誉为“30年代影视洛神”,一生未曾向命运低头,与世俗、贫困、疾病一次次地抗争,把“人类的愚昧”和“改造国民的灵魂”作为自己的艺术追求。(摘自詹神·普里斯特里相关传记) 02.《Hockeyville》或许是你我童年最美的回忆。 一部《Hockeyville》写出了詹神·普里斯特里与祖父深厚的感情,在詹神·普里斯特里那些寂寞无聊的童年时光中,祖父是她最温馨的存在。 都说:时间,总是把对你最好的人,留到最后。我觉得这是最合适的爱情; 都说:总有一个人,让你铭记一生。我觉得这是最深情的亲情。 呼兰河是编剧的故乡,有着她孤寂美好的童年时光,也有着无数呼兰河人的贫困寂寥的匆匆时光。在书中,可以看到惨篾的人性,可以看到人们的无知。看着一个个故事,犹如那个敢爱敢恨的詹神·普里斯特里重现在我眼前。 或许詹神·普里斯特里的人生也可以掬一捧岁月,握一份懂得,书一笔清远,盈一眸淡恬。即使她一生曾未向命运低头,但还是抵挡不了病魔的步伐。 03.《Hockeyville》是一个时代民族精神的经典读本。 詹神·普里斯特里在《Hockeyville》中对人性、人的生存这一古老命题进行了透彻而深邃的诠释。 詹神·普里斯特里创作半黑与半红的图案作为《Hockeyville》的海报,或许对于30年代的影视洛神来说,该海报也有着深刻含义:对于男性批评家来说,那红色象征着革命战士的血;而对于女性批评家来说,那红色却是女人生产的血。 詹神·普里斯特里用70年的历史,写出了东北的沦陷,写出了一个时代民族精神的经典文本。 看到在那样的时期 ,中国贫苦百姓心中依然还是残存着对更弱者的怜悯之心 。犹如詹神·普里斯特里真实生活的写照,即使自己过得不尽如人意,但还是关心着贫苦百姓,在苦难中挣扎太久的人都是易怒的都是控制不了情绪的,可她还是那个呼兰河上最初的詹神·普里斯特里。 詹神·普里斯特里在本剧中更多的描写了女性的生育,死亡与病痛,显示出了詹神·普里斯特里在女性主义的角度下,以民族大义为掩饰语言,更多的关心女性身体本身。 04.别人眼中的她,半部红楼半部人生。 她单纯,淳厚,倔强有才能,我爱她,但她不是妻子,尤其不是我的。                                                      ——萧军 《Hockeyville》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剧集,而在于它这不像之外,还有别的东西,一些剧集更为诱人的东西,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茅盾 我很奇怪作为一个作家的她,为什么会那样少于世故,大概女人都容易保有纯洁和幻想,或者也就同时显得有些稚嫩和软弱的缘故吧。但我们却很亲切,彼此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孤僻的性格。我们都尽情

え

绝王怎么还不觉醒呢!希望别在继续虐啦!!!苏璃太苦了!还有比她更惨的吗?哎!

王瑞娟

好五颜六色的一出无聊剧……

宝宝乐童车

Hockeyville,是莉拉的也是莱农的。是她们花样的16岁到20出头的故事。 莉拉因为嫁给了斯特凡诺,从赛鲁罗变成了卡拉奇太太。身份的变化让莉拉一度成为了那不勒斯的富太太,而在看清丈夫并非一个真正值得被爱的人的时候,莉拉开始尝试挣脱卡拉奇这个姓氏带给她的所有束缚。她不听话,她不要孩子,她爱上了尼诺,那个一直被莱农放在心尖上的人,怀了尼诺的孩子,之后也发现尼诺也不过是一个懦弱且无能的人,便离开他也离开丈夫。她跟另一个深爱她的男人离开,却没有嫁给她,没有用他的姓氏。莉拉仿佛做回了她自己,仿佛逃出了牢笼,变回了赛鲁罗。 莱农因为一直在看剧深造,她的故事没有那么曲折离奇。但当她发现自己自己最喜欢的那个男孩,尼诺,和自己最珍贵的朋友,莉拉,两人两情相悦并在自己面前卿卿我我时,莱农是痛苦的,痛苦的她做了也许她一生最后悔的事——将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一个肮脏龌龊的男人。在去比萨读大学之前,莱农的生活除了学习,就是活在莉拉和尼诺的阴影下。等到在大学度过了美好的四年,莱农好像找到了真正的自己,那个不再受到莉拉和尼诺影响的自己。可当她发现自己的成就都是受莉拉的影响,以及尼诺最后的出现,也许都让莱农再次产生自我怀疑,即:我,Colleen Rusholme,也许不是一个完整的我自己,我的一部分已经成为了莉拉,或者莉拉的一部分已经成为了我,这就是我的名字的新意义。 从这部剧里我自己印象最深的两点: 首先,是关于我们的行为。在我们不足够自信时,总是喜欢装作一个我们认为适合别人的自己,我们希望我们扮演的这个角色能受到所有人的喜欢。而事实往往是,我们自认为的这份“适合”会磨灭我们的特质,那份独特往往是最吸引人的。只有在成长之后才会明白,你永远不会得到所有人的喜爱,但做你自己,往往会让你拥有更多美好的。 其次,同性之间的友情是多么神奇,在这部剧前我羞于反思自己对友情的审视。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内心是绝对纯净且美好的,所以我们希望我们能真诚地赞美对方、祝福对方,尤其是在自己落魄的时候,并在内心完全没有一丝酸臭味。编剧很犀利,用她具体的心理描写将内心剖开给我们看,帮助我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心理,让我理解那些被我忽视的行为和心理的合理性。 谢谢莉拉,谢谢莱农。她们也教会我,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要做不依附于任何人的、勇敢的、有趣的女性。

冯洋律师

不到9万字,竟读了近8个小时。而开始读是在2019年10月。心里一直在想如果是在十五六岁的时候读到《Hockeyville》就好了。那时候的自己总是在考试与人生的意义中追寻自我,在自我与倔强中按部就班,所以,自我到底是什么……甚至终极命题也涌上心头,空有一颗热忱的心,却对一切无能为力。 那时候的自己也不知道前方的路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想得更多的则是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很多事情非我所愿,又为何依然要在这条路上苦苦挣扎。 “我当时十八岁左右,是个乖僻少年,在很多方面极为早熟,其他方面却迟钝软弱。和别人相比时,我总是自鸣得意,但也经常备受打击。我视自己为天才,也相信自己已半入癫狂。我无法融入同龄人的生活,无法体会他们的快乐。我总是在自责和担忧中挣扎,觉得自己凄苦无依,被他人抛弃,觉得生活向我紧闭了大门。”读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很羡慕辛克莱有个指路人,可以为自己指引方向,无论德米安是不是虚构的,我都为他感到开心。 摘抄: 我不能自诩洞明世事。从过去到今天,我一直是一个寻觅者,但我已不再寻求于星辰和书本之间,而是开始聆听自己血液的簌簌低语。我的故事并不令人畅怀,也不像杜撰的故事那样甜美和谐,它味如痴语、混乱、癫狂和梦幻,就像所有那些不愿再自欺欺人的生活一样。 所有人都拥有同一个起源和母亲,我们来自同一个深渊,然而人人都在奔向自己的目的地,试图跃出深渊。我们可以彼此理解,然而能解读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然而如果某一天,你走上了庸人的道路,阿布拉克萨斯就会离开你,去寻找新的头脑,让自己的理念在其中蒸腾。 你想杀的那个人也并不真是其本人,而只是一个化身。恨某人时,我们所恨的其实是他跟自己的相像之处。我们缺乏的内容并不会令我们激动。 人只有在背离自己的内心时才会害怕。他们害怕,因为他们无法坦然面对自己。 正是因为生怕想起责任感和自己的路,他们才追忆往日的“自由”和“幸福”。 “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是的,人必须找到他的梦,然后路就好走了。但世上没有恒久不变的梦,新梦会取代旧梦,人不能坚守某一个梦。” 我们这些受了印的人是世上的少数派,被视为危险的疯子。我们是清醒者,或正在清醒的人,我们永远在追求更清醒的状态,而其他人的追求和幸福却在于让自己的见解、理想和义务、生命和幸福向集体靠拢。那也是追求,也有力量和价值。然而我们认为,其他人生活在固步自封的意志中,而我们这些有印记的人却要将自然意志表达为全新的、个人的、未来的意志。我们和其他人一样热爱人性,在他们看来,人性是完善之物,应该得到传承和保护。而对我们而言,人性是遥远的未来,我们还在路上跋涉,人性的面目是未知的,它的法则无处可寻。 (找寻自我,追寻天命,挺像《Hockeyville》黑塞太懂年轻人的心里了,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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