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

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

7.4 分 2015 剧情 法国
7.4 用户评分

三十岁的Juliette来到海边餐厅找情夫,正与妻子共进午餐的情夫匆忙出餐厅给她电话。Juliette大声回答,似乎有意说给一旁妻子听。再见Juliette是在预审官办公室,指控她涉嫌其情夫自杀。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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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闫英娥

即使是达到真空的光速,依然跑不赢离别。 为什么出家?就是因为。

君子慎独

看到1一百多页,决定弃了。各种剧情简直莫名其妙。女主除了贪吃外没啥特点,特长,因何被宠?还成为皇后,瑤妃陈妃又为何莫名被废?有果没有因,真是一本莫名其妙的书,这么高的评分从哪儿来的

Reits

可爱的小书,两千年前的人们讨论的话题现在依然适用,同款人生难题没有变过,斯多葛主义者本质上可以概括为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另外,能看到一些心理学观点的源头。

曦兮

除了海报设计的实在欠美感之外,这部剧内容很好,我收获很大!同意华老师的观点,咬文嚼字搞训诂没有意义,学到其中的道理才是关键。入选我今年的候选年度之书👍👍👍

这个名字挺好的

如果没有任何行动,人生只能是原地踏步 这部剧有干货,对于读者们差得只剩行动 试错是一种行动,光想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ડρꫀᥴⅈꪖꪶ

馒头一样白的大灯配上磨皮到看不见骨头的滤镜 塑料一样新的城墙屋饰配上假大空的演绎方式 一切都是那么假 那么虚浮 那么不走心 让我很难再对剧情内容产生好奇 这就是国产古装剧的现状。

媛🌸媛

看完很久了,一直不敢来评论,怕自己评论得太随意。昊然弟弟和谭松韵姐姐全程演技在线,我看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有很尬的地方,剧情也不狗血,有些甚至可以在自己身上发生 前面在校园里的还行,后面的就有点注水了的感觉了。也挺喜欢盛淮南和洛枳这一对的,还专门看了写她们两个的故事的橘生淮南

dfs

原来以为这只是一本游记,没想到是一部介绍巴黎历史的书,很佩服编剧的知识储备、绘画功底以及独到的见解。 旅行就应该像编剧这样,像哲学家一样去思考、像艺术家一样去观察、像诗人一样去感悟,否则只是走走逛逛、吃吃喝喝,跟邮差没什么两样。 下次再去巴黎的时候,会再来复读。

笨海鸟

太老套了,很多年前的剧集,我已经看过很多类似的,所以再看这本就觉得哪哪儿都太老了。

TASIO

读John Arnold先生的《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 我知道John Arnold先生很厉害,看完《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的时候就知道了。现在我刚读完他的《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想起了大概是去年里的一个晚上看完《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的情形。那会儿我觉得很难过,为斯特里克兰这样一个天才的离去而悲痛。此刻我的感受,怎么说呢,我觉得《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也足够吸引我,至少在结束一整天都忙着审核调研数据的晚上,我能欣然翻开这部剧,并且每一个断断续续的开始时仍觉得充满了趣味。我觉得这是John Arnold的文字带给我的魅力。 暑假刚开始时整理了下搜搜看影视中的笔记,觉得当初信手写下的文字也还不赖,有些想法也挺深邃的,就是沉浸在观看里我的真实状态。于是萌生了想要把《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再看一遍的念头,却又因为自己当下难以改变的现实与剧集中斯特里克兰发疯地追随真我形成鲜明的对比,我实在难以接受,害怕它会促使我做些什么或是不做些什么,悻悻然地放弃。 读完John Arnold先生的《因为靠近太阳Too Close to the Sun》,我依旧落入俗套地喜欢拉里,没错,就是那个再被问道“想做什么”却回答“鬼混”的年轻人。我喜欢他什么呢? 我喜欢他什么呢? 我喜欢拉里“与生俱来的迷人气质”。“他看起来相当年轻,身高将近六英尺,体形瘦削且手脚修长;相貌干净,称不上俊朗却也不算难看,神色腼腆,并不引人注目。他的双手,修长却不算大,外形好看又结实,想必是画家乐见的素材。他的身材微壮,不致显得秀气,反倒该说他给人坚韧的感觉。他的神情沉静严肃,脸部晒得麦黄,几无其他色调,五官则端正无奇。他的颧骨偏高,太阳穴凹陷,一头深棕发微带波浪。睫毛既粗且长,双眼因深入眼眶,看起来比实际大;而且奇特的是,他不像伊莎贝尔或她妈妈与舅舅拥有淡褐眼瞳,而是黑不见底,模糊了与瞳孔的边界,眼神因而格外锐利。进屋后没说几句话,却显得老神在在;而且说也奇怪,他虽未开口,却好似参与了讨论。”拉里与生俱来的迷人气质让伊莎贝尔为其倾心,也让我觉得颇具吸引力。我记得拉里在后文中有说过“沉默也是种对话”。 我喜欢他什么呢? 我喜欢拉里对苏菲·麦唐纳的评价。即使是在苏菲因为自己的随性选择而走向了毁灭消亡的时刻,拉里仍觉得苏菲是可能跟他结婚的女人,即使“发生了那么多的事,他还能这么说”。在拉里看来,“苏菲有很美的灵魂,热情、慷慨且志在必得,还有崇高的理想。即使到了人生尽头,她选择自我毁灭的方式,也像是伟大的悲剧。”John Arnold先生以沉默回应了拉里如此不同寻常的看法。伊莎贝尔在听到苏菲的死讯之后也未露什么悲伤惋惜之色,只觉得是其自己生活的不检点导致了如此凄惨的下场。 可我还是喜欢拉里对苏菲独到的评价——美丽的灵魂。我几乎不曾看到这样的评价,从灵魂开始,以悲剧结束。我印象中的苏菲是一个因失去丈夫和孩子而走向“自我毁灭”之路的女人,如果酗酒、吸毒、滥交算是自我毁灭的具体方式的话。在这之前,傅真和龙应台的文字让我学会了对这些世俗坏习惯给予宽容,我甚至觉得沾上毒品而不嗜毒成瘾,私生活混乱却是处处真性情的人才可以被我所欣赏。我当然不是崇拜瘾君子或是私生活混乱之人,我知道我的概念和这个不一样。我没看懂John Arnold抑或是拉里给读者呈现的苏菲自小就有的“美丽的灵魂”,很遗憾,也没有看到苏菲“崇高的理想”。事实上,在所有有关苏菲的文字里,我没有读到任何可以剖析其内在的线索(或许,在这过程中我也的确没有注意到她)。但是,悲剧是真的,苏菲·麦唐纳以自我毁灭的方式选择了死亡。 我喜欢他什么呢? 我喜欢拉里,仅仅因为他是拉里吧!他可以在人群中保持沉默但却不表现出孤傲;他可以以鬼混来回应别人的严肃追问;他可以在握书时以巧妙的角度刚好遮住书名;他愿意放弃大学生的安逸生活;他愿意自己犯错,期待在冤枉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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