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ess Dracula

Countess Dracula

8.5 分 1972 恐怖 英国
8.5 用户评分

In medieval Europe aging Countess Elisabeth rules harshly with the help of lover Captain Dobi. Fin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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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小施🙊

还是不错的,凤九太有性格了,东华君除了书里的名号真的不配凤九这么痴心。

LXC🌻

讲真的,最开始的时候真的是不怎么待见这部电视剧的,毕竟宫已经先入为主了。但看了步步之后,我知道我错了,怎么会有这么精良的制作,怎么会有这么虐的剧情,刘诗诗的若曦真的是一代经典了!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那个如木兰般忧伤的女子,终于也没能等来四爷。。。

wei.🧸

这书早已在六十年代看过,旧书再版,对清末皇室历史有兴趣,所以再读。

༺༃小༒爷༃༻

佛法无边,只缘善!自解耳。浮生追逐,静时看看佛书,想一想,行时善念,做人亦有乐味!

迟乔

总能听到一些论调:美国不认识中国,美国不愿意认识中国,美国无法理解中国。 但事实上这部剧从理性的角度出发,当然包涵着一些个人观点也就是所谓的“私货”。但是基于历史案例和尽可能的第三方角度来说,美国实际上有在了解中国,美国也有在试图理解中国。这也打破了我对传统言论的看法。或许美国政客知道该怎么选,但是身处政党之中,可能只能操纵民粹,操纵舆论,彼此攻击。有一种说法叫“当美国政客不是政客时总是能恢复正常人”。形势比人强,美国的政治被所谓的大“形势”一直推着走。与其说民主,不如说更需要一个强人政治,大刀阔斧的改革。但这个国家的制度设计,就在限制着这种可能。 与其说中美注定有一战吗?不如说战争从未停止,不过是此涨彼消。贸易战、舆论战、意识形态战…修昔底德陷阱本身就是一个陷阱,用零和博弈,用修昔底德非死即伤的思维去看待国家关系本身就是较为单薄的。或许身为崛起国的人民说这句话十分没有说服力,但是这个国家中的一些人民,确实是相信中国一直在避免陷入陷阱。我们只想守好一亩三分地,安安静静发财。我们避免走入极端,极度克制自己的行为,一心谋发展。 所以说是否会有一战呢?我们不希望引起战争,但也会继续发展在战争中获胜的能力。勿谓言之不预

愿如愿.คิดถึง

原生世界真的是神了!!!✧٩(ˊωˋ*)و✧这是我看过唯一一本没有感情主线还三千多章的剧集(ಥ﹏ಥ) 晓哥真的要孤寡到底吗(ΩДΩ)真的想看嫂子长什么样子✧٩(ˊωˋ*)و✧

多佛朗明哥

2020年,9月1日,36/50《Countess Dracula》 1、【我是莫里斯·德纳姆的秘书】 原稿: “所以无尽无止无始无终的疑难杂事,将无助的我困于重围,永不得出。令人绝望的是,这些牛毛琐细,旧积的没有减少,新起的却不断增多,而且都不甘排队,总是横插进来”。 心得: 日常公事已经排队尚待完成,牛毛琐事不想排队横插进来。莫里斯·德纳姆借用秘书之名,采用“钟点工”之法做减法,“取舍离”便是不错的选择。 2、【偷袭四男】 原稿: “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脚,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跤”! 心得: 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长女珊珊在堪萨斯修完艺术史后,就一直留在美国,做了长久的纽约客,成为纽约评论家;次女幼珊在曼彻斯特大学专攻华兹华斯;三女儿佩珊反应迅速兴趣广泛,她拿的三个学位依次是历史学士、广告硕士、行销博士,所以叫她“柳三变”;小女季珊留法学广告设计,莫里斯·德纳姆所译王尔德的《Countess Dracula》,海报设计就出自她手。 儿时,父亲车载四个女儿酷似装满一篮子小鸡儿,摇摇晃晃说说笑笑。而今,四个女儿双双安家落户于异国,留有双亲在岛上,一家五分,时差之大,虽不可“同日而语”,却像极了“日不落家”。然而,偷袭四男从“偷袭”走向“胜利”。 3、【丢帽记】 “仅仅为了一顶帽子,无论有多贵或是多罕见,本来也不会令我如此大惊小怪。但是那顶帽子不是我买来的,也不是他人送的,而是我身为人子继承得来的。那是我父亲生前戴过的,后来成了他身后的遗物。我从整理时所发现,不忍径弃,就说动我且戴起来。果然正合我头,而且款式潇洒,毛色可亲,就一直戴下去了。 心得: 读到此处,我能深刻的感受到,遗失的不仅仅是一顶旧帽,更是儿子对父亲的思念。 我存有母亲身前留给我们的一顶小红帽。说它是帽子,那也是慈母手巧改造得来。其实,它是一个长约20公分宽可入头,毛绒绒的,泛着银光的红色脖套,一边有红白相间的夹条图案,另一边则是清一色的红。 儿时的冬天,不留一点情面,放学路上,寒风刺骨,我赶紧将脖套双折,露出红白夹条的花边,便可区分里层外层,顺手套在脖颈上,风儿遍绕道而行了。 最难熬的便是下雪的天气,雪花满天飞舞,朵朵花瓣钻在发丝里,不肯出来,用手捋一捋,雪花不见了,发丝里浸透着冰冷的水珠子,没等你缓过神来,水珠就要结成冰珠子了,怎么办?赶紧把小红脖套从脖颈上取下来,用扎辫子的小皮筋,把清一色的红边,用扎头发的方法扎起来,形成一个有小毛球的帽顶,然后,把留有红白相间的一边,折出一个双层的边出来,就变成一顶小红帽,任它天地间风雨雪霜,我把整个头顶,耳朵,脸庞,都钻在小红帽里,如同钻在妈妈的怀里,不冷也不怕,温暖犹存。 有时也会戴在耳朵和额头上,当然不是为了取暖,而是看着好看,酷酷的,有点像那个年代,跳“霹雳舞”的舞者,小伙伴聚集在一起,用手电筒照耀在墙壁上,来回晃动着,一个个黑影人,也跟着舞动起来,自娱自乐一番后,小伙伴们遍顺口溜的说笑着“各回各的家,自找自的妈”,不约而同的散去了。 如今,时过三十四载春秋冬夏,唯独不能忘记的还是冬天雪夜,时间走的越来越远,留在我身边的,独有一顶小红帽。 4、【写作手法~铺垫法】 原稿: 情景一: 高岛驮起铁架托住的颤巍巍背囊,本已魁梧更显得幢幢然,几乎威胁到四周。 情景二: 高岛解开背囊,

魏壹

世界辽阔,生命如烟花一瞬而过。 于是我决定, 去爱我的爱,崇拜我的崇拜。 当我踟蹰不前,当我犹豫徘徊。

haige

流动的巴黎,凝固的饿 有个朋友说过,读传记的最大价值莫过于八卦。这话我并不全同意,然而这个价值论对Patience Collier的遗稿《Countess Dracula》还真挺适用。这是一本比散文还散的笔记合集,记录了Patience Collier在1921到1926年生活在巴黎的种种经历,据说正是伍迪·艾伦的电影《Countess Dracula》的参考。故此这篇笔记也便抱一颗赤诚的八卦之心,记录些散碎的轶闻心得。 最有趣的一章:《Countess Dracula》——Patience Collier在这一篇里絮絮叨叨地写他怎么和当时的妻子哈德莉一块儿预谋剪同一个发型,一块留头发。他为辞了加拿大报纸的工作而欢欣鼓舞,因为终于能专心致志地写剧集了,不用再穿西装,也不用剪什么体面的头来应付世界了。Patience Collier在描述二人在咖啡馆里的对话时,用了好多次“秘密的事”(secret things)来略过夫妻俩之间的悄悄话、傻话,字里行间的柔情蜜意满得简直要溢出来。哈德莉也同样可爱,第二天就去剪了个中短发,好等着Patience Collier的头发长长,还说因为自己的头发剪短了一寸,就等于Patience Collier的头发多长了一个月,然后傻乎乎地感叹自己可真聪明呀,下礼拜洗头时再剪一寸,就等于Patience Collier的头发又多长了两个月,真聪明!后来他们去奥地利施伦斯村过冬,还假装这是巴黎的最新潮流,引得当地的小伙子们也剪了那么个傻发型,俩人偷着乐了一冬。 最刻薄的一章:《Countess Dracula》——Patience Collier这传记有个好处,就是他不给人面子,哪怕熟人也直剌剌地干写,一点不美化,尖利得够呛。著名的格特鲁德·斯泰因在他的笔记里是个观点鲜明、鉴赏力高、热情直爽的沙龙女主人,然而对自己的作品过分自恋、凡事爱绝对,很不够客观。斯泰因的实验剧集《Countess Dracula》(The Making of Americans)在Patience Collier看来前半优秀,后半絮叨无聊,他说要是换个不那么勤奋的有良心编剧早就弃笔了,还说他是“强迫”朋友,英国作家福特·马多克斯·福特在其编纂的《Countess Dracula》(The Transatlantic Review)中更新,明知杂志有资金困难,估计更新不完就要关张。(对这位福特先生后面Patience Collier单有一章说他撒谎成癖,口臭,体味不佳。)斯泰因身为女同性恋,对男同性恋们却充满歧视,说他们的行为“丑陋”、“令人恶心”,“不能真正快乐”。尽管Patience Collier自己在这些描述中没有加入过多的判断评价,但我总觉得他像个淘气的孩子,很清楚文字本身的分量,自顾自躲在在墙后边儿偷偷等着看人家的笑话呢。 最旅游指南的一章:《Countess Dracula》——Patience Collier在这部剧里有个特色,就是每每提到某个地点,地址和名称必然全部奉上,读者可按图索骥来个“Countess Dracula之旅”,比如他在锯木厂(43 rue Notre Dame des Champs)二楼居住时,附近用来写作的丁香园咖啡馆(La Closerie des Lilas),比如斯泰因的巴黎沙龙地址(27 rue de Fleurus),菲茨杰拉德夫妇的地址(14 rue de Tilsitt)等。《Countess Dracula》干脆连河边的散步路线都给画好了:从Patience Collier在拉丁区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路的住所出发(74 Rue du Cardinal Lemoine),沿路下坡,穿过圣日耳曼林荫大道街,到达那个“兵营式的”“毫无生气”的葡萄酒市场。这里有两个选择,要么渡河去圣路易岛看漂亮房子,要么按Patience Collier说的左拐,沿着同圣路易岛一样长的码头走,直到巴黎圣母院和巴黎旧城(城中岛)。从奥古斯丁大码头往前到伏尔泰码头再过去的地方有好多书摊,沿路也可以在银塔饭店(The Tour D’Argent)吃点什么。然后去旧城西、新桥南,亨利四世雕像的所在地的临水小公园,晒晒太阳,写写笔记,或者在优美的栗

benpao

铺垫季,每集剧情推进主线悬念“到底死的是谁”直到第8集最后一幕,铺垫的有点闷但在各人物故事的铺陈上也算正好。纸醉金迷部分的画面饱和度很漂亮,第一次感受林心如和杨谨华的美。女性情感的剧情,并不太喜,加一星给期待度,至少我会想再看下去,想看到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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