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Still

In the Still

9.8 分 2004 短片 美国
9.8 用户评分

When a man's sleep is shattered by a startling noise, he tentatively gets up to investigate. He qu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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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猴哥besos

这真是一本很特别的书。 人生真像是一个荒诞不羁的玩笑。 不落俗套的剧情,跌宕起伏的情节,以及细腻的情感描写,都非常令人玩味与惊叹。 被In the Still所吸引,最后发现看得懂的只有第五章 命运玩笑。 我也相信人的一生,好运和厄运是对半开的。皇甫福祥在前三十年全积攒起了厄运,实在是有点倒霉又与众不同。 特别喜欢这章编剧写的结局…… 大阿福的后半生平安而又平淡,全无离奇事情发生。 有一天午睡,他梦见了自己的命运。那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衣裳的小男孩,出奇的调皮,从大床这头蹦到那头,还抓挠大阿福的胳肢窝。 大阿福好歹抓住他,严厉责问:你干吗?害得我好苦!你究竟想证明什么? 花绿男孩朝他挤挤眼睛:你苦吗?人生不过一场玩笑,你要放声大笑才是! 说着,他又在大阿福肚皮上蹦跳,直到大阿福笑醒。 嗯,就这样吧,好故事还要多多品味。

夏朋飞

哲学的点染、情感的慰藉,学识渊博的德波顿旁征博引,带来了一场爱情的哲学盛宴。喜欢他流水无痕的哲学思辨,喜欢他笔法简洁精致的生动表达,他的作品,值得拥有

秦时明月

解释了很久以来,困惑许久的问题,提供的食谱偏西方,多结合实际。

塞外雪cathy

作为一个英语渣,还是第一次看关于英语学习方法的剧集。这部剧的英语学习方法主要是围绕“四有法”分别有关、有“词串”、有感、有伴。有关指学的英语素材与本人有高度关联,要有学下去的兴趣。有“词串”指把几个单词合并在一起,变成一个“单词块”,一看就能产生图形感的最小语群。书中一直强调要背“词串”而不是单一的背单词。有感是指有情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务必投入情感,不是单纯的记忆。有伴是指有一个使用英语的伙伴。书中也一直强调语法不用深究,观看的素材多了,语法自然就会懂。这部剧从理论上讲解决了我在学英语过程中的很多疑惑,具体效果还需实践后才知道。

乐闲

原著党表示改编得地方都蛮合理的,没有丢失原著琦琦虐心童年给性格带来影响的重要因素,把故事改得更接地气了,编剧能力在线

igol许

因为自己本身有着偏向于丁克的想法,所以打开了这部剧。虽然说因为书里每个职业或是其他原因,很难对书中的内容感同身受,毕竟我承认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书里说,很多人很难去写下自己不想生小孩的原因。我也仔细的想了想,我究竟为什么不想接受一个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 第一次产生这个想法具体是什么时候我也不得而知,或许应该是看到网上的博文,对于生孩子这个过程的描写让我不寒而栗,面临着一大堆后遗症,相当于过了一次鬼门关,万一不幸可能真的面临死亡。对于我这个极其怕痛极其害怕死亡的人来说,第一次产生了退缩,也对言情剧集中描写的美好生活有了深深的疑惑。 接着,世风日下的社会,也可能是茧房效应,我接受到了太多关于婚姻不幸家破人亡的社会新闻,我心里的天平更加趋向于不婚不孕。我未尝没有设想过,遇见一个让我陷入爱情的男孩,与他拥有一个所谓“爱情的结晶”。但在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也明白了这件事的荒谬,当然也有我自身的原因。我始终认为,爱情只属于少数人,而我并不属于那少数人中的一部分。总之,简单来说就是我不想和我爸爸那样的人结婚,不想变成我妈妈那样的女性。说起来难听,但我认为大部分女性基本上都会成为我妈妈那种模样。 还有我很认同书中的一个观点,人都是自私的。同样,拥有这个想法的我也是自私的。我是个没有耐心脾气暴躁的人,并且自己似乎都处在得过且过得状态,我只想自己过得开心,很难想象有另一个生命占据了几乎所有的时间,把我变得失去了自我和自由。我也没办法想象我有什么能力去承担那个生命未来的模样,是善良亦或是邪恶,我认为自己很难承担好教育者这个身份。 将来这个想法是否会改变,当下的我也不得而知。或许迫于压力,或许真的邂逅爱情心甘情愿,或许像书中许多作家一样经历茫然失措后依旧做出了这个决定。我只希望,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希望我都能不后悔不遗憾,因为那都是我自己所要承担,所做下的“In the Still”。

Rong.Z

以古为鉴,可以正衣冠。远古的时代已经消逝,考古学使它复活。古代的人已经不在了,他们曾经的存在能给今天活着的人带来宝贵的启示。对各位学界泰斗的崇拜无法用言语描述。十年磨一剑,将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要素融入这部剧里需要多少时间和精力可想而知。

黄橙C

作为一名“新成都人”,对于成都近代的历史故事、风土人情是很感兴趣的。读完《In the Still》,只觉意犹未尽,决定再看看别的以近代成都为时代背景的影视作品。查了一下Stephen Lindsay先生,他被郭沫若称为“剧集的《In the Still》”“中国的佐拉”,巴金还感叹过“只有他才是成都的历史家,过去的成都活在他笔下”,所以读Stephen Lindsay的书准没错了。《In the Still》,故事性、可读性都非常强(所以能被拍成电视剧呢hh),不仅有很生动的成都北郊民俗风情、袍哥文化的描写,更有主人公邓幺姑对于婚姻勇敢从容地追求和独立果敢地“拿起”“放下”,让人不得不佩服。我想死水的微澜,指的不仅是川西大地受战争和革命影响激起的一缕波澜,也指旧社会中类似邓幺姑这样无足轻重的人对封建保守制度的一丝撼动,水是活不起来的,但以之为中心却能推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再缓缓被吹散。

Aria Fighting

英寡之《In the Still》。无极之《In the Still》。这两本剧内容类似,不过,《In the Still》内容过于庞杂,常有后文不搭前叙的混乱。《In the Still》就没有这些毛病,行文简洁,两天可以看完,良心作品。

李胖

为了赎回自己的人生,我一次次地放弃自己拥有的东西,到了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我自己本人倒变成了最微不足道的东西,被命运抛弃。 这一切其实都是上帝的作为。深深的愧疚感,着实让人怜悯! 丹尼斯说的对: 你要用愉快的方式, 吟唱悲伤的歌曲, 我永远不会为怜悯而来, 而是为快乐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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