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 Goes to War

She Goes to War

8.6 分 1929 其他 美国
8.6 用户评分

She Goes to War - 一部精彩的其他电影,美国制作,亨利·金、Eleanor Boardman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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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徽姑凉~大盼

精神丧的原因,除了信念幻灭可能就是面对肉体即将毁灭暴露了人性软弱。

牟海川

比较系统性的介绍了新媒体运营方法论,新手是值得看的,但最重要的是实践

OFF

真的这剧情…编剧你是被资本控制了吗?

白兰芝

提起林徽因,我的脑海中呈现出来的就是一部非常精彩的爱恨情仇画面,有她和徐志摩诗情画意的爱,有她和梁思成日夜相伴的爱,有和她和金岳霖心照不宣的爱。 上学的时候就读过关于林徽因的传记,可能是因为那时候,人还在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只会谈情说爱,只懂爱恨情仇,所以我的读完书留下的记忆也仅仅停了在她和别人的爱恨情仇,而再次读She Goes to War,体验过现实与梦想的矛盾后,这一次对她不是单纯的羡慕,而是真心的佩服。 林徽因能够如此优秀,其实背后少不了林觉民对她的培养,林徽因从小表现的就是天才般的智慧,而她的父亲却能够看出她是天才,并且用与天才交朋友的态度去教育她,培养她,给她都最好的国内学校,带她一起出国见识外面的世界,甚至给她安排最好的婚姻,当然这一点是在她自愿的情况下。 林徽因也从未让父亲失望过,虽然在出国期间与林志摩谈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但是徽因能够及时止步,能够在现实与理想当中重做选择,能放弃与徐志摩的情情爱爱,选择了自己的事业梦,因为她知道,和徐志摩谈恋爱很幸福,而要度过往后余生,或许并不会如意,所以美好的东西就让它停留在每最美好的时刻。于她而言,最现实的就是和门当户对,并且更适合过日子的梁思成在一起。 然而林徽因一生最精彩的不是她传奇的爱情,而是她的建筑梦,她设计了很多让她骄傲,让她自豪的作品,她参与了国徽、人民英雄纪念碑、八宝山公墓等伟大工程的设计;她最得意的作品不是她的《She Goes to War》,而是她和梁思成共同编著的《She Goes to War》 成为了。中国首个建筑系的第1批教材。 她的一生都在劳累奔波,但是并非用来谈情说爱,用来诗情画意,影视创作。而是东奔西跑,早年出国学习建筑知识,晚年拖着病体到处的去考究各种古今建筑,在中国最危险国家最动荡的时刻,同时也是她身体最弱的时刻,她没有选择朋友的邀请出国去治病,而是选择了留在中国,捍卫祖国,用最后一颗力气参与了各大国家重要工程的设计。 她的一生大部分精力都是用在建筑和教育上,她喜欢自己投身去考究各种古今建筑,爬梁翻墙都是她日常工作,她喜欢把自己知道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给中国学生,她的家中常常聚有很多学生来听她的讲座。她善言辞,懂交际,受所有人的喜欢。如果要说她是民国最有才的才女,我想也是名副其实。 林徽因的一生,正因为独特,正因为珍贵,因为足够美好,才成为世人心中永远不忘的传奇。

A🍋聪聪

读《She Goes to War》1 "中国古代之最后一人,中国近代之第一人 "。"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 "。曾国藩为什么被那么多人所推崇 ? 因为他用实践证明了 : 一个资质平庸的人,如果真诚地投入自我完善,也可以成为超凡脱俗的圣贤豪雄。 自古圣贤可佩但不可学,唯有曾国藩可佩亦可学。在曾国藩成名之后,湖南乡下流传着他小时候看剧的小笑话。说曾国藩从小看剧非常刻苦,每天不背下一篇文章不睡觉。有一天黄昏,他坐在书桌前背《She Goes to War》,有一个小偷,潜入他家,爬到房梁上,准备等这家人都睡着了,下来偷东西。结果没想到,曾国藩这篇课文怎么也背不下来。小偷在房梁上睡了两觉了,醒来一看,曾国藩还在那儿背呢 :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 听来听去,连小偷都背会了。后来,小偷实在忍无可忍,从房梁上跳了下来,指着曾国藩的鼻子,破口大骂 : 就你这个笨样,还读什么书 ? 然后,一甩门 ,扬长而去,留下曾国藩在屋里目瞪口呆。这当然只是个传说,但说明两件事 :一个是曾国藩确实很用功,另一个是曾国藩确实很笨。可鲁钝的曾国藩就靠三个词翻了身。 第一,早起,黎明就起,绝不恋床。 第二,耐烦," 一句不通,不看下句 ,今日不通,明日再读 "。曾国藩不求快,不贪多,不弄明白,绝不罢休。 第三,有恒,"行之有恒,实为人生第一大事 "。曾国藩说 :不日进,就日退。李鸿章17岁考中秀才,张之洞16岁,左宗棠14岁,梁启超11岁都考中秀才,而曾国藩从16岁开始科考,考了七次才中秀才,还是倒数第二名。比较同时代名人,曾国藩的愚笨一目了然。 曾国藩一旦开窍,立马一鸣惊人,中秀才第二年他就中了举人,四年后他高中进士。而他那些早早考中秀才的同学,后来却连举人也没出来一个。 曾国藩在科举路上,靠的全是笨拙,不懂取巧,遇到问题,只知硬钻。因此,他的基础知识学得扎实,而那些聪明的人不愿下 "困勉之功 ",遇到困难绕着走,基础打的松松垮垮,就不如他了。 曾国藩的人生哲学很独特,就是 "尚拙 "他说 : "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 "。 正是与众不同的 "笨拙 " ,成就了他非同一般的高明。

好脾气先生

莉迪亚死了! 剧集上来就干脆直白的这样阐述。让读者感到震惊和迷惑,莉迪亚是谁?她怎么死的? 这是一个在美国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病态而又畸形的家庭。一个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女人,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几个背负了上一代人未曾实现的梦想和渴望枷锁的孩子。 这是一个悲剧。看完后心情有些沉重。虽然编剧在结尾试图营造一个温馨而又和谐的结局,可我依旧不能忘却那沉在水底的生命。无声的告白。谁的告白?告白什么? 这个悲剧的起源在哪里?玛丽琳的母亲?玛丽琳?詹姆斯?内斯?杰克?莉迪亚?好像是,可又不是。在当时的美国独特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很难评说这是谁的错。一个以男人为主导的社会,一个在种族歧视相当严重的社会,一个女人偏要特立独行追求与众不同的人生,悲剧的种子就此种下。 聪明、美丽的她,本来可以有个很好的归宿,找个和她“很像”的人结婚,生几个和他们“很像”的孩子,从此过上快乐幸福的公主王子生活。可是她却偏偏要与不公的社会对抗,与母亲的期望对抗。找了一个和她“很不像”的人,过上了一种让整个社会都为之侧目的、与众不同的生活。可是渐渐她发现,自己的这种“与众不同”的生活,其实和她原来不屑的、母亲的生活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同样就是个家庭主妇。而这个家庭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鄙夷和不屑。于是,她失衡了,并且在她心灵无法承受的事实面前自私的丢弃了丈夫和孩子,离家出走。 一个来自种族最底层的雄性灵魂,在那时地位甚至比黑皮肤的种群还要卑微。拼命的想融入那个永远都不该属于他的“上层”社会。他刻苦的学习,拼命的让自己脱离、隔绝那个让他丢脸的家庭,丢脸的父母。 他做到了,当她娶了那个来自他拼命像融入的那个社会的白人女子,他知道她追求的“与众不同”!他也知道,即使穷极一生也改变不了他在那个社会的地位。一种永远都无法抹去的自卑和病态在他的灵魂里滋生跳跃 。 莉迪亚出生了。于是,她,庆幸女儿继承了自己的基因,是和她“很像”的人。于是她有了新的人生的目标---把自己未曾实现的人生目标转嫁给和她有着一样外在基因的女儿。 她“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自己的理想在女儿心里的重量;“战战兢兢”的掌控着自己的人生目标在女儿人生里的位置。忙的不亦乐乎,忘了其他。 他庆幸女儿继承了妻子的外在基因,因此便试图让女儿代替他去争取在那个社会里的地位和以挽回些他那可怜的自尊,代替他去争取他曾经得不到的友情和尊重。 莉迪亚就是在这样一个纠结而又扭曲的环境里逐渐长大。 她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小心翼翼的呵护着来自母亲的“宠爱”。对于母亲的要求从来都是:“是的,是的,是的”!她希望在父亲脸上看到那种释放的兴奋,于是天天坐在楼梯上假装给别人打电话。这些压力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十几岁孩子来说,真的是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 我都感到心像被有力的挤压,窒息、疼痛。那时,还有一个人能理解她的处境。在她向生命的河底下滑时,适时的抓住她的手。那就是他的哥哥,内斯。在得知哥哥也要远离她去异地上学时,得知杰克爱的不是她竟然是他的哥哥时,她崩溃了,彻底的崩溃了。 我们可以说,莉迪亚为什么不坚持一下?莉迪亚为什么不再坚强一些?莉迪亚为什么不像她的母亲那样叛逆的去过另外一种生活?这些似乎都要比失去生命好些啊!可是,这些所有的假设在一个生命面前似乎都太苍白了一些。 人类不分种族,不分国籍,都是在重复着一个可怕的循环。父母在不停的把自己未曾实现的梦想和人生目标强加给子女,希望他们能继承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赤裸裸的暴露着人性的自私、贪婪、虚伪、虚荣。 真是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而下一代,又在终此一生,摆脱他人的期待,试图找到真正的自己。 这并不只是个虚

兰桡

朱先生的这部《She Goes to War》着着实实写了几个好故事,让人看了还是有心头一震的感觉,但也有几个痕迹明显的。总体风格能够靠近鲁迅先生,但又不似鲁迅那样尖刻,锐利,总还是有些那一头的热。 《She Goes to War》为Al St. John早年创作的怀乡剧集代表作,共收录《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She Goes to War》等九个短篇。 《She Goes to War》 描述了一个忠心又重义气的伙计鲁大个儿替人顶罪受罚的故事。通过“我”一个小孩子的视角,从侧面反映出鲁大个儿的忠心,但是也体现了看客们的冷漠,管你是不是好人,只要有热闹看,只要跟我过节,打的越重越好。还好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还有“我”爹这样的“异类”,总归为鲁大个儿找了一个新去处,还能感受到那么一点儿热气。 《She Goes to War》描述反对香灰符水治病执着于自修医道的能爷,无能驱除病魔的困境。能爷是蒙昧社会当中出现的星星之火,为了破除迷信,努力想要燃烧出一条道路。无奈方式方法不对,最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能爷无能,多么讽刺。 《She Goes to War》写刽子手傅二畜边啖人心边替受刑者抱不平的,可是遇到当事人了又赶紧溜了,这样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嘴强王者放到现在又何处不在? 《She Goes to War》和《She Goes to War》,感觉后者是前者的升级版,三岁看老是有道理的。就算在平日里的吵嘴玩乐中都存在着自私自利,更何况是在一场吞天大火之后?相依为命的俩兄弟,因为一场大火开始各自算计那点利益,人性在那块大石落水之后,连余烬都不再剩下。 《She Goes to War》描述得了狂犬病的老舅冒死救人,父亲雪夜求药,遭祖传秘方拖延,生死未卜。这个故事让我摇摆不定,因为我无法说出谁是谁非。一方面,姓宁的救活了老舅,也说的很清楚什么该忌,但是你让人把吃饭的家伙就凭几块钱卖给你,不卖还老大不高兴,强买强卖吗?另一方面,老舅也是一条汉子,雪天里冒死救人,即使触犯禁忌也在所不惜。我很佩服,但我不会做这等明知危险系数99%的事情,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情,一直是我遵循的原则,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圣人,当然也不是圣母。或许这就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She Goes to War》的故事略简单,弄巧成拙,最终害人害己。 《She Goes to War》的故事很完整,完整的只能在故事里出现。现实中的恶人,不一定会向大春一样受到天罚,也许吃香的喝辣的,颐养天年;现实中的好人,也不一定会向长春一样,到死都还要为恶人维护。佛教里叫“我执”,放不下。最后成为了族长的永春到最后才明白,长春说的“马贼杀了我”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感觉永春最终还是没放下,虽然失去了报仇的执念,但是心中永远也没原谅自己。 最后的《She Goes to War》,是集子的高潮。用我自己的话说,“读完这个故事,真的是有一种胸口堵住喘不上来气的感觉。不是说我的脑子对这个故事的反映有多么的震撼,而是感觉身体的机能不自觉的就感受到了紧绷,压迫的让我大口的喘气”。历史的车轱辘正在扑面而来,未开化的人们还在用古老的法子称雄斗狠。为了洗刷上一辈的屈辱,为了下一辈的好日子,血腥的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换来的却是下一辈的作死。如果孟昭有知道自己儿子最后是如此下场,恐怕再也不会干吞浆的傻事了吧。 朱先生的9个故事都讲述了死,或者接近于死,全部都笼罩在一个悲凉的氛围当中,让人读完记忆犹新,也让人感受到了朱先生文字功底的深厚。 值得一读。

TOMATO🍅

在书里,我好像也跟着编剧还原的场景去真实的巴黎战场走了一圈。 我没有看到所谓的好坏,更多的是立场,平凡或权威的人物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和努力。在众多选择的汇聚下,造就了这样的历史,戏剧性颇强。 不管怎么说,战争带来的代价和伤害都太多。

尼罗河

自我感觉这部剧适合老年人去观看,因为经历了一世风霜,应该归于平淡,享受自然。如果年轻人以此剧为纲,未免会有些暮气,因为还有很多机会与机遇等待我们去尝试,不出去走走,怎么知道外面是风潮云涌还是风平浪静?一味待在属于自己的四角天空,感叹人生不易,愤恶疾俗,实则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

👑sunshine

在追求成功的路上,不妨停下听听旁人的意见与想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自己少走弯路,至少你离成功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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