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
科学家终于发现了往返古今、令时光倒流的神秘缺口……却无法估计原始恐龙一旦造访,今天的洛杉矶,将会出现如何灾难性的暴虐……
演员: 格里夫·佛斯特 , 迈克尔·格罗斯 , 克里斯托弗·阿特金斯 , Greg Evigan , 史蒂芬·布莱克哈特 , Geoff Meed
科学家终于发现了往返古今、令时光倒流的神秘缺口……却无法估计原始恐龙一旦造访,今天的洛杉矶,将会出现如何灾难性的暴虐……
演员: 格里夫·佛斯特 , 迈克尔·格罗斯 , 克里斯托弗·阿特金斯 , Greg Evigan , 史蒂芬·布莱克哈特 , Geoff Meed
用户评论
《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相信很多人都对这个产业抱有隐晦和暧昧的心态,会以猎奇的目的来观看。但实际上,没有多少香艳的故事,甚至也没有想象里的凄惨堕落、饱受摧残和压迫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自我的成长、转变、抵抗、力量、尊严、满足等较为正面的生活样式。她们只是众多女性群体/底层人民中的一种,我们面临的困境大抵相似。 整本剧应该是一篇博士论文的形式,所以前后文会有一些重复套话,反复进行学术词汇的阐释,还有方法论和研究方法之类。不过文献综述写得很好,分析了国内外不同女性主义流派对于娼妓问题的态度,还有“欲望”的理论框架。有一点点刻板学术,没有把田野调查的内容和理论结合的很融洽,但还挺好读的。她们这类特殊人群,生活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不见天日,编剧能够去和她们亲身接触,获取一手信息,并且从她们如何建构自我和实现欲望的角度出发,已经很难得了。 编剧自己也承认了这些叙述呈现在玫瑰色滤镜之下,带着精英阶层对“小姐”们的俯视(当然这一点也很难避免),小姐们有独立意识,女权启蒙,是阶层中的开放者和叛逆者,她们的主观性比我想象的更大;甚至搞文艺创作,抄诗写剧本,可能这也是编剧倾向于展示的一面。 书里主要有两个角度,身份政治和解读欲望。她们为何更倾向于“小姐”的称谓,而“性工编剧”,她们对自我的认知是什么样的,进入性产业后是如何理解自己的身份的,是在“玩”还是在从事一份职业?从她们的叙述和日常生活中,体现了什么样的欲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转型以及工业化的进程,大量农村人口向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流动。女性流动劳动力在工作场合面临的困难与受到的歧视是双重的:她们既作为流动劳动力而被歧视,又作为女性而被歧视。 1. 由于户籍制度,去到城市打工的农村流动人口,他们的权益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多个方面都无法得到保障。但他们别无选择,因为留在农村的生活更加无以为继。他们只是工业化进程中灰暗的注脚,城市不是归属之地,故乡也回不去了。 2. 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农村女性受教育机会更少,且没有继承权,走入婚姻不会为她们带来财产,甚至会进一步丧失自主权,她们当然会前往城市寻找更好的生活。 笑贫不笑娼,是近些年来好常见的观念。在她们的自述里也有这样的话,“有钱才是真的”,“做鸡都好过这么穷”,小姐们会这样为自己解释:谁都不愿意贫穷落后,争取更好的生活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这个时候结果比手段更重要。新一代流动劳动力群体就是这样处于社会底层而且前途渺茫的人,循规蹈矩的行为方式已经无法使他们在社会夹缝中获取流动机会,勤奋也无法消除他们所体验到的不公平与相对剥夺感。因此,他们只能通过打破常规的社会运行规则来获取行为意义的合理性。 由于她们根本无法打破大的桎梏,所以只能做一些日常的微小的自我抗争,无论是将“小姐”的称谓作为去污名化的策略,或者以消费的形式,重建外表、获取都市生活经验,都是想要在自我实践里满足物质和情感的欲望罢了。她们想要成为性主体、都市化主体和现代化主体,主体化,采取一切手段来进行主体化,是错的吗,何况她们付出了身体、名誉、尊严这样大的代价。 “这是一幅令人震撼却无望的图景,消费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力量,在它的驱动下人们不惜“冒险”来到城市,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为追赶处于更高社会阶层的人们进行着“自我革命”;无望是因为无论打工妹如何努力,都逾越不了阶层的鸿沟。” 有一个问题我很想了解书里却没有提到的就是,她们关于自己身体的思考(大部分叙述里她们都在竭力淡化性交易的部分),她们会将自己工具化吗,还是将自己看做性主体?会得到快感吗,还是痛苦和忍受更多?又会怎么看待性和权力的关系呢? 以及,编剧
快车道关注过程,富裕只是结果。本剧比较啰嗦,但是和我的认知有差异。本剧倡导创业,生活中听到的都是创业者基本上都是挂了,想也不敢想创业。 教育不能让人变得富裕,教育致力于提升自我价值,是产业的一部分。快车道是要掌握一个产业链,即使你不在,系统可以有条不紊的进行,这样你才可以躺在家里也有被动收入。
看似一本仙履奇缘,但却是一个女性的成长历程。内心强大,不断成长。活得潇洒恣意
全程很像看<肖申克的救赎>的感觉。看着谢顿周游川陀都不想细看了,然而最后两章连续反转和推理极其精彩,引出的机器人三法则至今奉为圭臬! 原本以为第四部是心理史学的诞生过程,实际却只给了研究的引子。本剧真正的惊喜在于引出了银河帝国的起源,猜测故事是这样的:人类从地球这个单一行星起源,在某个时期诞生了机器智能,真正的人工智能,拥有有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的世界叫奥若拉,这里必然有一个挺人类和反人类之争,最终“反叛者”胜利,他们遵从机器人学三法则以及第零法则,开始守护人类2万年! 一、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因不作为而使人类受到伤害。二、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三、在不违背第一法则及第二法则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零、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整体,或因不作为而使人类整体受到伤害。
太好了,太好了,就喜欢这种不虐大家都神助攻了,哈哈哈哈哈哈,真的是爱死桌折了,快让我蹦起来亲两口
一本沉重的书,繁杂琐碎的生活、形形色色的人群、光怪陆离的异象,不失为一副人间画面。
这里忍不住先要吐槽一下不同的翻译:书城里有好几本《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编剧多数写的是:古斯塔夫.勒庞,也有只写勒庞的。而这部剧写的是:居斯塔夫.勒庞。其它剧集(尤其是版本比较多的经典剧集)几乎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编剧名称不一致。真希望编辑或者程序员小哥哥小姐姐们能想办法统一一下,至少方便读者在搜索时能够找到这些同一本剧的不同版本。 这个版本包含“译本前言”、“序”和“引言”。 书摘: 这部剧原名《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Psychologie des foules),英文版改作《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并加了一个主书名(The Crowd),中文版大多将其译为《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这个书名非常吸引眼球,而且恰到好处地反映了该剧的主题和编剧的情绪。 和往往宏篇大论的学术著作相比,《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只能算是一本小书,但这本小书却是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的奠基作品之一,影响极大。 这部剧至今已译成20多种语言,发行量就难以统计了。2010年,法国《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与弗拉马里翁播出社联合推出了“改变世界的20本剧”,其中就有《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 在勒庞之前,学者们往往都把目光对准英雄和领袖,很少有人把群体作为一个心理实体来研究。 勒庞所谓的“群体”,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大众或群众 他所说的群体是一个特殊的心理整体,指的是受某一事件、演说、激情、恐惧、爱恨的刺激而聚集在一起,为某个目标或某些精神需求而有所行动的人。 勒庞笔下的群体与弗洛伊德所说的“群氓”(horde)也不完全一样,“群氓”总是服从同一个领袖,而勒庞所说的群体只在某一时间段内,也是在激情燃烧期间或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忠于某一领袖。当促使他们聚集成群的刺激物消失时,他们也就不再听从这个领袖。 事实上,勒庞给人们提供的是一些原始发现和基础理论,后来的许多研究都是在此之上完善和提高的,各个党派、各种团体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其发挥和演绎。 《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的意义在于,勒庞首次阐明了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研究了群体特征和种族特征的不同之处,指出了群众运动的性质,分析领袖与群众、民主与独裁的关系,书中的许多观点后来都得到了验证,也给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基础。 弗洛伊德对这本剧评价极高,认为这是一本“当之无愧的经典剧集,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还说:“勒庞先生的心理学与我们的心理学很接近”。 当然,勒庞也有自己的局限,他的研究不够系统,分析不够深刻,观点有些片面,时有臆断和偏见甚至矛盾。他站在精英的立场上来看群体,对即将到来的群体时代感到恐慌 勒庞是神秘主义种族论的支持者,认为文明在民族之间是不能传递的 他的这种保守观念和改良主义主张,自然会使他对群众运动和社会主义主张抱敌对心态。 他对妇女,拉丁民族的蔑视,也显露出他的偏狭。 必须说明的是,勒庞的这本著作并不是当作规范的学术著作来写的,有的地方显得比较随意,若干言词意义模糊,这也是造成译文多样性的原因之一,但这绝不能成为个别译本随意改写的借口。
天黑莫上山,夜半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 蒲松龄说: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不同性格特点的人总有不同的兴趣倾向和审美眼光,总爱做不同的言行举止,于是乎,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能够真正潜心在一门学问上下功夫的人,也定会在这个领域作出一些成就,正所谓“术业有专攻”“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大V写的故事偏僻新奇,语言风格别具一致,十分吸引读者兴趣,涨粉速度颇为惊人。因对此人故事的叙述风格较为中意,我在他的一些作品里沉浸好长时间,又顺藤摸瓜从微读找到了他的相关著作。 只看了本剧的第一部,但大多数人都说其形神皆与盗墓笔记颇为相似。 在书中,编剧讲述了许多三教九流的冷知门故事,例如皮货生意,山中打猎,野外生存,原始森林,群狼山魈等,非常能够牵住读者的好奇心。总觉得其中一些知识真假参半,既谈不上旁门左道索性也不过分考究,毕竟只是剧集而已。 本剧最大的亮点是语言描述极为生动丰富,比较贴近实际境况,吊人胃口也引人入胜。然而在许多地方却逻辑不通,有违常识,叙述缭乱,前后矛盾,实在担不起长篇剧集的格局。前期文笔精彩,设置许多悬疑铺垫,给人山雨欲来,琵琶遮面的感觉;但后期却早早收场,一味通过憶想叠加字数,有不负责任的烂尾之嫌。正如知乎上有人评价他说:写到4/5精彩处就戛然而止了。 说到底,看这类的书也总是图个自己喜欢,追求一番观看快感,没必要全然斤斤计较。明知其后内容已无消耗时间的价值,还非得要要看一个令人心塞的结局,那确实有点不太恰当了。有些事情,还是留白些好。
作为“新生代”中最为耀眼的作家,迈克尔·格罗斯的一大特色就是“性事反讽”,在本剧中展现的很充分。尤其是姜好花和顾先生那场鸭蛋与鸭蛋间的性事,令人既感悲凉又觉好笑。史前一亿年Prehistoric在推拿之前,这应该是编剧最为用心经营的一部长篇。迈克尔·格罗斯的长篇像短篇,它实际上是描创作了1976年红色解体下的农村生活,准确来说是混日子。我总有种感觉,端方并不是男主角,可是谁是呢?
这部剧我实在很难读下去啊文字很有诗意但大部分内容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吸引力……就不死磕了,先放一边以后再读,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