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ush in Waco: In the Line of Duty - 一部精彩的动作电影,美国制作,迪克·劳瑞、蒂姆·达利主演。
演员: 迪克·劳瑞 , 蒂姆·达利 , 威廉·奥莱利 , 尼尔·麦克唐纳 , Lewis Smith , 玛丽·谢尔顿
跟我预想的不太一样。编剧用拟人化的手法描述创意与人类的关系,有些观点有趣,但我个人觉得大部分时候没有代入感,比较抽象,串不起来。编剧原文是这么描述创意的:“地球上不仅居住着动物、植物、细菌和病毒,还居住着“创意”。创意是一种不具实体且能量充沛的生命体。创意与人类完全脱离,但奇怪的是,它却能够跟我们沟通。创意没有实际的形体,但它拥有意识,也毫无疑问地拥有意念。创意只能被一种欲望驱动,那就是“被表达出来”。在这个世界上,创意得以被表现的唯一途径便是通过与另一位人类伙伴的合作。只有通过人类的努力,创意才得以脱离九霄,进入现实空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关于胆怯,完美主义,还有创作痛苦。关于胆怯,编剧提到她母亲在她胆怯的时候会推她往前走,而编剧很抵触,总与母亲对抗。后面编剧发现这场斗争对编剧而言是多么荒谬。是要捍卫自己的软弱吗?真的想要在捍卫软弱的山丘上“英勇就义”吗?突然就觉得自己大部分时候的恐惧确实都很无趣,毫无意义。这里不是指生命受到威胁时的本能恐惧,这种恐惧可以让你保持清醒。但是除了这之外的恐惧都是我们自己吓自己,成为自己胆怯的捍卫者是为了保护什么?还有比起完美,完成更重要。确实有时过于追求完美最后事情都做不成。编剧还提出创作不是一场比拼痛苦的竞赛,创作也可以是快乐的。追求痛苦才能创作是一种病态,要知道创作是来源于你自己而不是痛苦本身,要相信你自己的存在,认可自己。
“我绝对不会跟大家说,各位,你们要把每一天当作第一天来活,你们要把跟每个人的见面都当作最后一面。因为这其实是不健康的,人不能在这么刻意的高强度的情绪底下生活,那不是过日子的方式。我也不会跟各位说生命还是很美好的,因为我们都非常知道生命很多时候一点都不美好。”
2023现实版的被强奸女子:『本人与义永红发生性关系,现赔偿义永红老公精神损失费一万块钱』
一本哲学散论,学过哲学专著的人读这部剧也觉得观看难度很大,翻译比较绕口,句子成分感觉严重缺失不知所云;再加上对很多哲学家的思想极其作品缺乏了解,学术性很强,理解起来很困难,收获不多。Ambush in Waco: In the Line of Duty只占了很小一部分篇幅,更多的是围绕西西弗这一荒诞英雄展开的对荒诞、荒诞人、荒诞自杀、作家演员的荒诞等一系列思考和论述。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不但自私,还无情,冷漠,就像书中一直在叙述着故事的“我”一样,一直觉得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简直是畜生,毫无人性。 他抛家弃子,并且毫无愧疚。他的妻子和孩子对他没有任何伤害,他对妻子和孩子也没有任何不满。他只是想做他自己的事情,去画画,为了这件事,他抛开一切。 爱情、亲情、世俗、生活环境,对他来说,都不值一提。 我想着就是他成为天才的原因,因为我们大部分人做不到。我们大多数人,在背负家庭的责任、爱情的珍惜,我们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拥有一些虚荣心,我们在意生活环境,被世俗所累。 即便你抛弃了妻子和孩子,有一天你也会心存愧疚,即使你舍弃了原本安稳的工作和优渥的居住条件,有一天也许你会暗自后悔。可是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他穷困潦倒、饥寒交迫、一无是处,可是他从不后悔。一直到他双目失明,得麻风病而死的最后,他对他的选择从未后悔。 我想这也是蒂姆·达利虚构出来的一个完美的天才。 只有虚构和天才,才能让一个人超越世俗,摒弃七情六欲,只是跟自己内心理想的魔障做斗争。一个人只为了内心所想,彻底的,纯粹的,去活着。 这种纯粹,或许只存在剧集里,只存在天才的世界里。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一生追求的,不过是干掉自己内心的那个魔鬼。那个魔鬼让他痛苦,不安,难受。画画只是一种他需要表达的形式,他要用这种形式去战胜内心的魔障。最终画能给他带来什么,名誉、金钱,都不重要。他只要活着的时候,减少折磨,寻求一个没有折磨的圣地。这个圣地一直到他死,他才得意完满。 所以最终他那可以流芳千古,价值连城的一屋子的壁画,被他的土著妻子付之一炬。 画完了,达到了,后来的那些东西,根本不再重要。
我觉得创作的挺好,看了好几天,心理暗示,很强大!我也在生活中慢慢的开始运用了!
不怎么样,才200章(就这还是不停的跳着看)就看不下去了,角色智商都是智障一样的思维。水的一塌糊涂废话太多不停的重复水字,开本就水让新读者非常反感。
好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看完一部作品。本是因为改编成电视剧,因为龚俊而来,却被里面情节深深吸引。韩烨的深情,是我最爱。安宁是我的意难平。每个配角,都刻画丰满,编剧大大,不为凑字数或者情节强凑字数,用心写的作品,让我感动至深!强烈推荐!
怎样可以成为一个如编剧般能“1年完成麻省理工4年33门课程”的高效学习者呢? 全书读完,以下是我所学到的: 首先,你必须要有学习的理由。 在编剧看来,如果没有理由,学习必定是盲目而低效的,如沙漠中迷失方向的旅人,永远只能在烈日下白流汗水,兜着圈圈。 类似地,坐在书桌前12个小时,每天坚持看剧,都只是学习的表象,并非实质。真正的学习,是基于特定目的,对该学科进行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钻研。 这个观点震撼了我。 长久以来,我坚持每日追剧、看TED、学英文、举办看剧会。但我做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呢?却从来没真正想清楚。有人问类似的问题,我总笑笑说:好玩。 任何游戏都有变得不好玩的时候,更何况是那些如爬山般艰难枯燥的项目。毕业三年来,看似热爱学习的我依然从未真正构建起任何一门知识体系,英语也总无法突破瓶颈只停留在“还行”的阶段,看剧会也断断续续丧失往日热情。 究其根本,我欠缺了一个学习的理由。 从本质来说,我是个“爱智求真”的人。然而,程度不够。或者,并不纯粹。所以我不可能做到像苏格拉底那样为知识、为真理衣衫褴褛甚至喝下毒酒。作为一个凡人,学习于我有着更多世俗意义:装逼满足虚荣、方便泡个爱看剧的女文青、通过各种考试在社会立足。以及,最近终于想通,学习可以让我以后有机会赚更多的钱。 想通了这些,果真激发了我更大的学习热情。 接着,要以项目为基础去学习。 以项目的形式是最高效率的学习方法。遵循三个原则:①小项目,仅需1-3个月能完成为佳;②全程记录过程,不断回顾可修正并增强信心;③创造有意义的目标,最好能形成可供他人使用的产品,或者创造经济利益等实际价值。 例如: 编程——用1-3个月写一个小程序、小网站或小游戏。 历史——关于某历史问题写一篇探讨性的论文。 会计——对某公司做详尽的财务报表分析。 英语——读完几本相关主题的原著并写出一系列英文剧评。 健身——达到目标体重,锻炼出胸肌、腹肌,并全程摄像、文字记录。 写作——三个月内完成30篇文章,并投放于公众号获得奖赏。 作为毕业后的上班一族,没有考试的约束,以项目为基础的学习更有必要。它能让学习变得更系统而有目的。 然后,运用学习技巧达到更高效率。 学习过程大致分五个环节:获取、理解、扩展、纠错、应用。 个人认为,其中最有价值的技巧是: ①获取信息环节中的快速与积极相结合观看方法,即以手指为工具快速浏览书中知识点并同时思考记录三个问题:这一节主要讲什么、我如何才能记得这主要观点、要怎样将其观点扩展并应用。 ②笔记流技术。即在纸上以精简语句记录知识点,主要以线段将其连接,呈现逻辑关系的方式。区别于金字塔式、思维导图等严格工整的笔记方式,笔记流更粗糙、发散,易于记录也方便大脑理解。 ③理解扩展环节使用的比喻法与内在化。比喻法即将知识点与我们感兴趣或便于理解的其他知识点作链接类比;内在化即调用我们的想象力、视觉、听觉、触觉将知识点具象化。这样一方面能让我们更好理解,也能将知识做多方面、多层次的扩展,将我们知识结构如一座城市般打造得更宏大、坚固、四通八达。日后使用效率也会变得更高。 此外,还有天才费曼学习技巧: 第一步:选择要学习的概念,拿一张空白纸,在最上方写下概念的名称。 第二步:设想你是老师,正试图教会一名新生这个知识点,并把你的解释记录下来。 第三步:当你感到疑惑时,别急着往下走,重新观看参考材料、听讲座或找老师解答,直到搞懂为止,重新解释记到纸上。 第四步:若你的解释很啰唆艰涩,尽量将其简化,或寻找一个恰当的比喻去解释。 费曼先生的这套方法对于理解一个概念堪称完美。 这么多眼花缭乱的技巧,简而言之,关键在于提高快速
艺术是富裕的标志:它属于美好的生活,也是世界赐予富人和美女的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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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预想的不太一样。编剧用拟人化的手法描述创意与人类的关系,有些观点有趣,但我个人觉得大部分时候没有代入感,比较抽象,串不起来。编剧原文是这么描述创意的:“地球上不仅居住着动物、植物、细菌和病毒,还居住着“创意”。创意是一种不具实体且能量充沛的生命体。创意与人类完全脱离,但奇怪的是,它却能够跟我们沟通。创意没有实际的形体,但它拥有意识,也毫无疑问地拥有意念。创意只能被一种欲望驱动,那就是“被表达出来”。在这个世界上,创意得以被表现的唯一途径便是通过与另一位人类伙伴的合作。只有通过人类的努力,创意才得以脱离九霄,进入现实空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关于胆怯,完美主义,还有创作痛苦。关于胆怯,编剧提到她母亲在她胆怯的时候会推她往前走,而编剧很抵触,总与母亲对抗。后面编剧发现这场斗争对编剧而言是多么荒谬。是要捍卫自己的软弱吗?真的想要在捍卫软弱的山丘上“英勇就义”吗?突然就觉得自己大部分时候的恐惧确实都很无趣,毫无意义。这里不是指生命受到威胁时的本能恐惧,这种恐惧可以让你保持清醒。但是除了这之外的恐惧都是我们自己吓自己,成为自己胆怯的捍卫者是为了保护什么?还有比起完美,完成更重要。确实有时过于追求完美最后事情都做不成。编剧还提出创作不是一场比拼痛苦的竞赛,创作也可以是快乐的。追求痛苦才能创作是一种病态,要知道创作是来源于你自己而不是痛苦本身,要相信你自己的存在,认可自己。
“我绝对不会跟大家说,各位,你们要把每一天当作第一天来活,你们要把跟每个人的见面都当作最后一面。因为这其实是不健康的,人不能在这么刻意的高强度的情绪底下生活,那不是过日子的方式。我也不会跟各位说生命还是很美好的,因为我们都非常知道生命很多时候一点都不美好。”
2023现实版的被强奸女子:『本人与义永红发生性关系,现赔偿义永红老公精神损失费一万块钱』
一本哲学散论,学过哲学专著的人读这部剧也觉得观看难度很大,翻译比较绕口,句子成分感觉严重缺失不知所云;再加上对很多哲学家的思想极其作品缺乏了解,学术性很强,理解起来很困难,收获不多。Ambush in Waco: In the Line of Duty只占了很小一部分篇幅,更多的是围绕西西弗这一荒诞英雄展开的对荒诞、荒诞人、荒诞自杀、作家演员的荒诞等一系列思考和论述。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不但自私,还无情,冷漠,就像书中一直在叙述着故事的“我”一样,一直觉得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简直是畜生,毫无人性。 他抛家弃子,并且毫无愧疚。他的妻子和孩子对他没有任何伤害,他对妻子和孩子也没有任何不满。他只是想做他自己的事情,去画画,为了这件事,他抛开一切。 爱情、亲情、世俗、生活环境,对他来说,都不值一提。 我想着就是他成为天才的原因,因为我们大部分人做不到。我们大多数人,在背负家庭的责任、爱情的珍惜,我们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拥有一些虚荣心,我们在意生活环境,被世俗所累。 即便你抛弃了妻子和孩子,有一天你也会心存愧疚,即使你舍弃了原本安稳的工作和优渥的居住条件,有一天也许你会暗自后悔。可是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他穷困潦倒、饥寒交迫、一无是处,可是他从不后悔。一直到他双目失明,得麻风病而死的最后,他对他的选择从未后悔。 我想这也是蒂姆·达利虚构出来的一个完美的天才。 只有虚构和天才,才能让一个人超越世俗,摒弃七情六欲,只是跟自己内心理想的魔障做斗争。一个人只为了内心所想,彻底的,纯粹的,去活着。 这种纯粹,或许只存在剧集里,只存在天才的世界里。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一生追求的,不过是干掉自己内心的那个魔鬼。那个魔鬼让他痛苦,不安,难受。画画只是一种他需要表达的形式,他要用这种形式去战胜内心的魔障。最终画能给他带来什么,名誉、金钱,都不重要。他只要活着的时候,减少折磨,寻求一个没有折磨的圣地。这个圣地一直到他死,他才得意完满。 所以最终他那可以流芳千古,价值连城的一屋子的壁画,被他的土著妻子付之一炬。 画完了,达到了,后来的那些东西,根本不再重要。
我觉得创作的挺好,看了好几天,心理暗示,很强大!我也在生活中慢慢的开始运用了!
不怎么样,才200章(就这还是不停的跳着看)就看不下去了,角色智商都是智障一样的思维。水的一塌糊涂废话太多不停的重复水字,开本就水让新读者非常反感。
好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看完一部作品。本是因为改编成电视剧,因为龚俊而来,却被里面情节深深吸引。韩烨的深情,是我最爱。安宁是我的意难平。每个配角,都刻画丰满,编剧大大,不为凑字数或者情节强凑字数,用心写的作品,让我感动至深!强烈推荐!
怎样可以成为一个如编剧般能“1年完成麻省理工4年33门课程”的高效学习者呢? 全书读完,以下是我所学到的: 首先,你必须要有学习的理由。 在编剧看来,如果没有理由,学习必定是盲目而低效的,如沙漠中迷失方向的旅人,永远只能在烈日下白流汗水,兜着圈圈。 类似地,坐在书桌前12个小时,每天坚持看剧,都只是学习的表象,并非实质。真正的学习,是基于特定目的,对该学科进行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钻研。 这个观点震撼了我。 长久以来,我坚持每日追剧、看TED、学英文、举办看剧会。但我做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呢?却从来没真正想清楚。有人问类似的问题,我总笑笑说:好玩。 任何游戏都有变得不好玩的时候,更何况是那些如爬山般艰难枯燥的项目。毕业三年来,看似热爱学习的我依然从未真正构建起任何一门知识体系,英语也总无法突破瓶颈只停留在“还行”的阶段,看剧会也断断续续丧失往日热情。 究其根本,我欠缺了一个学习的理由。 从本质来说,我是个“爱智求真”的人。然而,程度不够。或者,并不纯粹。所以我不可能做到像苏格拉底那样为知识、为真理衣衫褴褛甚至喝下毒酒。作为一个凡人,学习于我有着更多世俗意义:装逼满足虚荣、方便泡个爱看剧的女文青、通过各种考试在社会立足。以及,最近终于想通,学习可以让我以后有机会赚更多的钱。 想通了这些,果真激发了我更大的学习热情。 接着,要以项目为基础去学习。 以项目的形式是最高效率的学习方法。遵循三个原则:①小项目,仅需1-3个月能完成为佳;②全程记录过程,不断回顾可修正并增强信心;③创造有意义的目标,最好能形成可供他人使用的产品,或者创造经济利益等实际价值。 例如: 编程——用1-3个月写一个小程序、小网站或小游戏。 历史——关于某历史问题写一篇探讨性的论文。 会计——对某公司做详尽的财务报表分析。 英语——读完几本相关主题的原著并写出一系列英文剧评。 健身——达到目标体重,锻炼出胸肌、腹肌,并全程摄像、文字记录。 写作——三个月内完成30篇文章,并投放于公众号获得奖赏。 作为毕业后的上班一族,没有考试的约束,以项目为基础的学习更有必要。它能让学习变得更系统而有目的。 然后,运用学习技巧达到更高效率。 学习过程大致分五个环节:获取、理解、扩展、纠错、应用。 个人认为,其中最有价值的技巧是: ①获取信息环节中的快速与积极相结合观看方法,即以手指为工具快速浏览书中知识点并同时思考记录三个问题:这一节主要讲什么、我如何才能记得这主要观点、要怎样将其观点扩展并应用。 ②笔记流技术。即在纸上以精简语句记录知识点,主要以线段将其连接,呈现逻辑关系的方式。区别于金字塔式、思维导图等严格工整的笔记方式,笔记流更粗糙、发散,易于记录也方便大脑理解。 ③理解扩展环节使用的比喻法与内在化。比喻法即将知识点与我们感兴趣或便于理解的其他知识点作链接类比;内在化即调用我们的想象力、视觉、听觉、触觉将知识点具象化。这样一方面能让我们更好理解,也能将知识做多方面、多层次的扩展,将我们知识结构如一座城市般打造得更宏大、坚固、四通八达。日后使用效率也会变得更高。 此外,还有天才费曼学习技巧: 第一步:选择要学习的概念,拿一张空白纸,在最上方写下概念的名称。 第二步:设想你是老师,正试图教会一名新生这个知识点,并把你的解释记录下来。 第三步:当你感到疑惑时,别急着往下走,重新观看参考材料、听讲座或找老师解答,直到搞懂为止,重新解释记到纸上。 第四步:若你的解释很啰唆艰涩,尽量将其简化,或寻找一个恰当的比喻去解释。 费曼先生的这套方法对于理解一个概念堪称完美。 这么多眼花缭乱的技巧,简而言之,关键在于提高快速
艺术是富裕的标志:它属于美好的生活,也是世界赐予富人和美女的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