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其他电影,彼得·艾利斯、罗伯·鲍曼主演的美国作品。
演员: 彼得·艾利斯 , 罗伯·鲍曼 , 克里斯·斯坦利 , 帕皮·塞尔纳 , Ivonne Coll , William Marquez
在国动来说原创剧情和音乐到这个地步很不错了,程小时前期圣母影响观感后面高光还挺多,但不知为何陆光这个讲中文的冷酷帅哥声线听起来就好别扭,幸好他台词不算太多。。。日语吹替预告里陆光声音一响我直接嗨老公(不是
當時不敢相信....為什麼可以有這麼喪的戰爭劇..現在才發現神作已不可再得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很少有像龙族这样吸引我的剧集。如果可以,我甚至愿意让故事留在东京湾——绘梨衣的死,我无法接受。今看到这本同人,我只能说有生之年!
#坚持看剧一百天# 看剧笔记-心理罪之画像 这两天偷懒啦,不想写看剧笔记,有可能是因为一下子看完五本剧,自己想写六篇看剧笔记,心理压力比较大。反正,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喜欢偷懒,愁人,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可我什么时候可以战胜自己呢?感觉好难啊。好吧,闲话少说,我来谈一下这部剧。先说一下剧情,总体来看这部剧就是方木和孙普的智慧的较量。两个人都拥有心理画像的天赋,而且都是乔教授看重的学生,深得乔老师的欣赏。不同的是,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方木受到大学时经历的影响,希望用自己的能力,帮助警察破案,缓解内心的痛苦,而孙普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力来扬名立万。当然,我不能说这种想法不好,可以说这个想法是十分伟大的,只不过孙普此人过于急于求成,走上了斜路,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这应该就是这部剧所要反应的主旨吧。做人做事要正,而且要实事求是。 在故事构造上,这部剧将两个案件同时放在了一起。要比第一本要好一些。同时呢,我觉得编剧应该是查了很多的关于历史上著名犯罪的案例,不然孙普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的犯罪手段。所以说嘛,每本剧都有自己可以借鉴的地方,只不过多与少的问题。在这书之前,编剧都会经过资料的整理,取其精华,取其糟粕,通过大量的筛选,形成了一本剧,这其中肯定会有我们所不了解的地方。 这部剧的名字叫画像,那么画像是什么呢?所谓的画像,也就是心理画像,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一系列资料的分析,通过自己的推理,得出罪犯外在和心理特征的行为。它的目的就是通过找出罪犯的特征来缩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提高破案的效率。心理画像也就是一种心理推测, 自己在读这部剧的时候,在去拿快递的路上一直盯着别人看,思考他们最什么这样亦或是那样。实际上,心理画像可以说是自己的主观臆测,只要是主观臆测那么就是建立在自己的知识储备的基础之上的。你必须有相应的知识亦或是经历才可能推测出对方的特征,如果你没有的正确率会大大降低。反正说到底还是要学习嘛,当然,必要的经历也是必不可少的! 还有我想谈的就是关于孙普和方木的对比。两人同样都在心理画像方面都有天赋,但是孙普急于求成,导致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急于求成在我看来是正常的,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每个人都想向他人证明自己。但是急于求成可以运用自己的智慧找到捷径,而不能去走歪门邪道。孙普就是栽在了这上面。为了让自己成为心理画像体系的奠基人,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结果老天和他开了一个玩笑,那个人不是罪犯,最终,虽然没有严厉的惩罚,但是他失去了自己不得不离开自己喜欢的教学岗位。可惜的是,他没有从这件事中吸取到教训,反而希望自己可以通过破解疑难案件来证明自己。可是疑难案件哪里这么搞笑啊,于是他运用自己所学的心理学的知识培养了一个吸血鬼,引发了吸血鬼系列案件。人算不如天算,孙普本想警方会求助于他,可惜的是,方木帮助警方把这个案子给破了。就这样,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较量就开始啦。两个人却是都很强,又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有才无德坚决不用,有学问但品德不好的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大的。我在之前也看过相关的的心理学的剧集,觉得心理学实在是太可怕了,它可以帮助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他。 乔教授的做法是对是错?我觉得他的行为是在纵容犯罪。实际上,在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方木的对手会是乔教授,因为当时是不知道孙普和乔老师的关系。知道后这条信息后,自己才明白杀人犯是孙普。乔教授在明知道杀人犯是孙普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向警方检举,而是自己要和孙普面谈呢?从乔教授为孙普奔走,我们就可以看出乔教授实际上是非常在乎自己这个天赋出众的学生的。他在后来去找孙普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站在今天的角度上看,我觉得这
曾经诗就是诗,词就是词,文就是文,它是考卷中的试题,它是朗诵中的声音,它是纸笔下的字眼,它是一个个汉字构成的名家大作。 唯独难以融入,难以走近,更难以走进。更有误读,因为一行文字,本就没有背景,任人解读。 唯有回归真情实景,唯有还原时代际遇,唯有沉浸其时其影,方可将这行行诗词文活起来。
应该是迄今为止看过的养育类剧集中,实操行不错的一本,让我明白,孩子的成长需要顺其自然,不要轻易去下结论,而管教的基本原则就是:1.明确的界限2.说教之前先让孩子看到结果3.对每一个转折点给予奖励
编剧对当今中国社会分析的相当透彻,让我以前想不通的事情都明白了。希望更多的国人能看到这部剧。
“每个人,用尽一生才会发现:没有任何人比自己更重要,自己想做的事情,自己就去做。就这么简单。”庆幸,自己能早了些明白。
吴邪的声音又不一样了,好像就成为了他,太精彩了这个剧情,不枉等待了这么久
英国伦敦一位40多岁、已有两个孩子、家庭幸福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某一天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了,人们议论纷纷,所有人都以为他和女人私奔了,但他只是去做他最想做的事——当艺术家,画画去了。 他从伦敦辗转到巴黎、马赛,最后穷困潦倒流落到了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他在那里像土著人一样腰间只围一块布,原生态地生存、作画,娶妻生子,了此一生。 问题就在于他为什么出走。克里斯·斯坦利从朋友的角度研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觉得他前半生的妻子、生活圈子虚伪世俗,生活毫无真相、毫无乐趣是他出走的原因。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讨厌世俗的人和世俗的生活,他冷酷地伤害他们、抛弃她们而毫无愧疚感。 离开家后,他过的一直都是食不果腹、遭人嘲笑的流浪画家生活,直到他流落到大西洋的塔希提岛,才算找到了他的人生归宿。 在塔希提岛,斯特里克兰和土著妻子爱塔在一起的短短几年,是他人生最快乐的光阴—— “他们住那个地方美得像伊甸园。哎,我真希望我能让你明白那个地方有多迷人,那是个远离尘世喧嚣的世外桃源,头顶是万里碧空,周围则绿树成荫。那是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那里的空气芬芳又凉爽,是言语无法描绘的天堂。他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全然不问世事,也已被世人遗忘……” “夜晚是如此的美好,乃至你的灵魂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身体的束缚。你觉得你的灵魂就要脱离躯体,飘荡在虚无的空中,而死神的面目是那么的可亲,就像你的知交好友。 (嗅出了苏格拉底的味道有没有?) 克里斯·斯坦利说: “我总觉得有些人可能生错了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那里只是他们人生路上的驿站。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湮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 也许有些人真的生错了地方。他们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但在内心里,他们如圆凿方纳,格格不入。他们昼夜思慕着心中那个神圣的地方,他们是永远在路上的朝圣者,他们不惜彻底毁掉自己原来的生活。斯特里克兰也是这样的人。他虽然生在伦敦,但他显然属于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属于土著妻子爱塔。 但对读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布鲁诺船长的这句话: 虽然我们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但我们内心和斯特里克兰追求的可能是相同的东西。 想象着斯特里克兰土著人一样蓬头垢面、半赤裸身子,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地作那幅 四面墙壁巨画 的样子,再想想剧集最后他的花甲之年的原配夫人仍活跃在交际场上,一丝不苟的头发、裙子,自作聪明的话语,以及她的孩子们虚伪、傲慢、绝不原谅的样子,突然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去做“不得不做的自己”真的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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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动来说原创剧情和音乐到这个地步很不错了,程小时前期圣母影响观感后面高光还挺多,但不知为何陆光这个讲中文的冷酷帅哥声线听起来就好别扭,幸好他台词不算太多。。。日语吹替预告里陆光声音一响我直接嗨老公(不是
當時不敢相信....為什麼可以有這麼喪的戰爭劇..現在才發現神作已不可再得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很少有像龙族这样吸引我的剧集。如果可以,我甚至愿意让故事留在东京湾——绘梨衣的死,我无法接受。今看到这本同人,我只能说有生之年!
#坚持看剧一百天# 看剧笔记-心理罪之画像 这两天偷懒啦,不想写看剧笔记,有可能是因为一下子看完五本剧,自己想写六篇看剧笔记,心理压力比较大。反正,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喜欢偷懒,愁人,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可我什么时候可以战胜自己呢?感觉好难啊。好吧,闲话少说,我来谈一下这部剧。先说一下剧情,总体来看这部剧就是方木和孙普的智慧的较量。两个人都拥有心理画像的天赋,而且都是乔教授看重的学生,深得乔老师的欣赏。不同的是,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方木受到大学时经历的影响,希望用自己的能力,帮助警察破案,缓解内心的痛苦,而孙普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力来扬名立万。当然,我不能说这种想法不好,可以说这个想法是十分伟大的,只不过孙普此人过于急于求成,走上了斜路,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这应该就是这部剧所要反应的主旨吧。做人做事要正,而且要实事求是。 在故事构造上,这部剧将两个案件同时放在了一起。要比第一本要好一些。同时呢,我觉得编剧应该是查了很多的关于历史上著名犯罪的案例,不然孙普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的犯罪手段。所以说嘛,每本剧都有自己可以借鉴的地方,只不过多与少的问题。在这书之前,编剧都会经过资料的整理,取其精华,取其糟粕,通过大量的筛选,形成了一本剧,这其中肯定会有我们所不了解的地方。 这部剧的名字叫画像,那么画像是什么呢?所谓的画像,也就是心理画像,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一系列资料的分析,通过自己的推理,得出罪犯外在和心理特征的行为。它的目的就是通过找出罪犯的特征来缩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提高破案的效率。心理画像也就是一种心理推测, 自己在读这部剧的时候,在去拿快递的路上一直盯着别人看,思考他们最什么这样亦或是那样。实际上,心理画像可以说是自己的主观臆测,只要是主观臆测那么就是建立在自己的知识储备的基础之上的。你必须有相应的知识亦或是经历才可能推测出对方的特征,如果你没有的正确率会大大降低。反正说到底还是要学习嘛,当然,必要的经历也是必不可少的! 还有我想谈的就是关于孙普和方木的对比。两人同样都在心理画像方面都有天赋,但是孙普急于求成,导致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急于求成在我看来是正常的,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每个人都想向他人证明自己。但是急于求成可以运用自己的智慧找到捷径,而不能去走歪门邪道。孙普就是栽在了这上面。为了让自己成为心理画像体系的奠基人,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结果老天和他开了一个玩笑,那个人不是罪犯,最终,虽然没有严厉的惩罚,但是他失去了自己不得不离开自己喜欢的教学岗位。可惜的是,他没有从这件事中吸取到教训,反而希望自己可以通过破解疑难案件来证明自己。可是疑难案件哪里这么搞笑啊,于是他运用自己所学的心理学的知识培养了一个吸血鬼,引发了吸血鬼系列案件。人算不如天算,孙普本想警方会求助于他,可惜的是,方木帮助警方把这个案子给破了。就这样,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较量就开始啦。两个人却是都很强,又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有才无德坚决不用,有学问但品德不好的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大的。我在之前也看过相关的的心理学的剧集,觉得心理学实在是太可怕了,它可以帮助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他。 乔教授的做法是对是错?我觉得他的行为是在纵容犯罪。实际上,在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方木的对手会是乔教授,因为当时是不知道孙普和乔老师的关系。知道后这条信息后,自己才明白杀人犯是孙普。乔教授在明知道杀人犯是孙普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向警方检举,而是自己要和孙普面谈呢?从乔教授为孙普奔走,我们就可以看出乔教授实际上是非常在乎自己这个天赋出众的学生的。他在后来去找孙普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站在今天的角度上看,我觉得这
曾经诗就是诗,词就是词,文就是文,它是考卷中的试题,它是朗诵中的声音,它是纸笔下的字眼,它是一个个汉字构成的名家大作。 唯独难以融入,难以走近,更难以走进。更有误读,因为一行文字,本就没有背景,任人解读。 唯有回归真情实景,唯有还原时代际遇,唯有沉浸其时其影,方可将这行行诗词文活起来。
应该是迄今为止看过的养育类剧集中,实操行不错的一本,让我明白,孩子的成长需要顺其自然,不要轻易去下结论,而管教的基本原则就是:1.明确的界限2.说教之前先让孩子看到结果3.对每一个转折点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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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用尽一生才会发现:没有任何人比自己更重要,自己想做的事情,自己就去做。就这么简单。”庆幸,自己能早了些明白。
吴邪的声音又不一样了,好像就成为了他,太精彩了这个剧情,不枉等待了这么久
英国伦敦一位40多岁、已有两个孩子、家庭幸福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某一天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了,人们议论纷纷,所有人都以为他和女人私奔了,但他只是去做他最想做的事——当艺术家,画画去了。 他从伦敦辗转到巴黎、马赛,最后穷困潦倒流落到了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他在那里像土著人一样腰间只围一块布,原生态地生存、作画,娶妻生子,了此一生。 问题就在于他为什么出走。克里斯·斯坦利从朋友的角度研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觉得他前半生的妻子、生活圈子虚伪世俗,生活毫无真相、毫无乐趣是他出走的原因。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讨厌世俗的人和世俗的生活,他冷酷地伤害他们、抛弃她们而毫无愧疚感。 离开家后,他过的一直都是食不果腹、遭人嘲笑的流浪画家生活,直到他流落到大西洋的塔希提岛,才算找到了他的人生归宿。 在塔希提岛,斯特里克兰和土著妻子爱塔在一起的短短几年,是他人生最快乐的光阴—— “他们住那个地方美得像伊甸园。哎,我真希望我能让你明白那个地方有多迷人,那是个远离尘世喧嚣的世外桃源,头顶是万里碧空,周围则绿树成荫。那是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那里的空气芬芳又凉爽,是言语无法描绘的天堂。他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全然不问世事,也已被世人遗忘……” “夜晚是如此的美好,乃至你的灵魂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身体的束缚。你觉得你的灵魂就要脱离躯体,飘荡在虚无的空中,而死神的面目是那么的可亲,就像你的知交好友。 (嗅出了苏格拉底的味道有没有?) 克里斯·斯坦利说: “我总觉得有些人可能生错了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那里只是他们人生路上的驿站。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湮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 也许有些人真的生错了地方。他们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但在内心里,他们如圆凿方纳,格格不入。他们昼夜思慕着心中那个神圣的地方,他们是永远在路上的朝圣者,他们不惜彻底毁掉自己原来的生活。斯特里克兰也是这样的人。他虽然生在伦敦,但他显然属于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属于土著妻子爱塔。 但对读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布鲁诺船长的这句话: 虽然我们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但我们内心和斯特里克兰追求的可能是相同的东西。 想象着斯特里克兰土著人一样蓬头垢面、半赤裸身子,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地作那幅 四面墙壁巨画 的样子,再想想剧集最后他的花甲之年的原配夫人仍活跃在交际场上,一丝不苟的头发、裙子,自作聪明的话语,以及她的孩子们虚伪、傲慢、绝不原谅的样子,突然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去做“不得不做的自己”真的很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