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托比》(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德国:帕特里克·聚斯金德(PatrickSüskind)
这个以18、19世纪的法国为背景,创作的故事毛骨悚然又芳香四溢,讲述了一个小猪托比制作师为了调配出他心目中“近乎神迹的香”连环杀人的故事。我以前写过一段这样的笔记:
纯粹的恶与纯粹的善一样,可以在人心中催生类似顶礼膜拜的虔诚。
纯粹的、淋漓尽致的、没有一点原谅可能的恶。
当格雷诺耶走向刑场的时候,他需要的也不是原谅、悲悯一类的虚弱情感,面对他芸芸众生只能无条件的俯首。
近乎神迹的香,来源于死亡与尸体,恶,却干净得毫无亵渎。
幸福,在荒芜人烟的墓穴里独自沉淀。但幸福感的再次回归不在展现神迹的刑场,虽然在那里他把幸福慷慨地赐给了所有的观众,人们陶醉在神圣的原罪中,“原来每个人都有罪”。
结局的分尸而食,并不令人意外,那是格雷诺耶回归安宁的最好归宿。令我意外的是食尸者的反应:
“在他们的脸上,表现出一种童话般的、柔和的幸福光辉。……他们不禁破涕为笑。他们感到特别自豪。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据说同名电影拍得也很不错,不过弱化了原著中“恶”的成分,而将格雷诺耶做得像一个偏执的圣徒来博取同情。
可以理解,毕竟电影相对于剧集需要取悦于更多人。
用户评论
看着比较容易理解,由浅入深,用故事的情节带入,能想通,但所有的知识都是学以致用,所以接下来就需要常复习,多运用练习!
21年观看完的第2本剧(适合每一位父母观看):我不是一位母亲,而是一名老师,刚好班里有一位孩子父母离异,可以感受到孩子的变化很大。经常不交作业。于是我把书中创作到的父母离婚了如何告诉孩子,稍加润色后和孩子谈了这个问题。孩子哭得很伤心,也很懂事。放学时他主动告诉我他要补完作业,和他再次交流并不像平时那样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小孩子很懂事,什么都能明白。用心用情去关爱,鼓励他们。会收获到意想不到的惊喜。有“问题”的孩子并不害怕你的打、骂。他“怕”的是得到你的爱。希望每一对离异家庭的父母能坦然和孩子沟通交流这件事。让他们有安全感,感受到父母的爱。这也许会影响孩子的一生。第一次创作下那么多台词,遇见一本剧可能是一种缘分。
关于公正问题的讨论。 我们缺少这些方面的思辩。 读完这部剧,对我最大的影响不是得出公正的答案,而是激发了我对这个话题的思考!
《小猪托比》(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德国:帕特里克·聚斯金德(PatrickSüskind) 这个以18、19世纪的法国为背景,创作的故事毛骨悚然又芳香四溢,讲述了一个小猪托比制作师为了调配出他心目中“近乎神迹的香”连环杀人的故事。我以前写过一段这样的笔记: 纯粹的恶与纯粹的善一样,可以在人心中催生类似顶礼膜拜的虔诚。 纯粹的、淋漓尽致的、没有一点原谅可能的恶。 当格雷诺耶走向刑场的时候,他需要的也不是原谅、悲悯一类的虚弱情感,面对他芸芸众生只能无条件的俯首。 近乎神迹的香,来源于死亡与尸体,恶,却干净得毫无亵渎。 幸福,在荒芜人烟的墓穴里独自沉淀。但幸福感的再次回归不在展现神迹的刑场,虽然在那里他把幸福慷慨地赐给了所有的观众,人们陶醉在神圣的原罪中,“原来每个人都有罪”。 结局的分尸而食,并不令人意外,那是格雷诺耶回归安宁的最好归宿。令我意外的是食尸者的反应: “在他们的脸上,表现出一种童话般的、柔和的幸福光辉。……他们不禁破涕为笑。他们感到特别自豪。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据说同名电影拍得也很不错,不过弱化了原著中“恶”的成分,而将格雷诺耶做得像一个偏执的圣徒来博取同情。 可以理解,毕竟电影相对于剧集需要取悦于更多人。
贺涵说: 男人虽喜欢美人, 但不一定会爱她, 到最后…… 男人爱的都是适合自己的女人。 女人虽然爱钱, 但不一定会爱富人, 到最后……爱的都是待她好的。 所以, 做人到最后, 拼的不是富和美, 而是责任和人品。 其实, 心地善良的女人最美丽, 有责任感的男人最富有。 幸福就这么简单!这部剧虽写的宫廷之争多么无情险恶,却是感情写的那么细腻,不管贫贱和富贵,对待感情都是一样的,到最后,一辈子,相扶到老,恩爱的又有多少…
这是一本有关失去与疗愈的书。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人生总有无可挽回的失去和不可避免的伤痛,经历过伤痛,是继续勇敢去爱,还是从此对爱避而远之,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或许两种答案都没有错。不管是选择继续爱,还是选择孤独,都不要忘了疗愈自己,肯定自己的价值,爱里失落的自尊不是真正的答案,我们不一定能成为令别人满意的恋人,但脱离角色身份,我们永远都是好的自己。 善待自己,相信生命。失去是短暂的,爱是永恒的。人生不就是这样,自离别始,以离别终。
一鼓作气读完,就像思想痛痛快快洗了个澡。身体脏了要洗澡,灵魂脏了更要洗澡,就算没有外来的灰尘,精神自我的新陈代谢也会产生污秽,要常洗澡才能保持清净清醒。古有云:以史为鉴,可明得失。《小猪托比》将会是我悬于案头的一方明镜,常照常清,照亮内心的阴暗,照向人性的光明。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 人不抱希望是很傻的。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
我真没想到本剧会更新到现在,本剧中的一个个故事就像本剧的书名一样《小猪托比》,让我们从历史中看到不一样的那一面,很不错的一本剧,希望编剧再接再厉!
终于读完了,怎么能这么快读完了,好矛盾,很想看思嘉的明天会怎样。22个小时41分钟,2909页,经典剧集之所以为经典剧集,是因为她的魅力在于,当你读完她,首先你会联系到自己,其次,读完之后你会有无数的感悟,还有就是你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从郝思嘉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就像她在塔拉的棉花地里双手磨起了茧子,『这双手很美,因为这双手很坚强,每个老茧都是一枚纪念章,每个血泡都是对你勇敢无私的奖励』,额头上的细纹,双手的老茧,黝黑的皮肤,是岁月给你回馈。 我喜欢郝思嘉,但也讨厌她。喜欢她是因为,在北方佬侵占亚特兰大的时候,她没有放弃梅兰和她刚出生的孩子,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塔拉。然而塔拉也好不到哪里去,母亲埃伦去世,父亲郝嘉乐傻了,大部分的黑人奴隶走了,没有吃的喝的,她还杀死了北方佬,可她没有放弃,她把所有的担子揽到自己肩上,下地种棉花,收棉花等等,试想一下,一个十六七岁,只懂得在舞会上搔首弄姿的富家小姐,下地干活,我很佩服她,敢于吃苦。她发誓摆脱饥饿贫穷,她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喜欢她这种狠劲,不怕苦有目标。讨厌她不是因为她最后才看清自己的爱,讨厌她那种有了钱嘚瑟,傲慢,目中无人,而且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一般往往想的都是好的方面向她靠拢,她以为她以为的就是她以为的,其实不是。对于感情方面,就想她说的,她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而且爱上了它。当希礼骑着马走过来,这么英俊、这么与众不同时,她就把那套衣服罩在他的身上,让他穿上,不管这于他合适不合适,而我还不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她一直都在爱那套衣服——根本就不是爱他。当她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的时候已经晚了,所以说,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请千万不要把Ta弄丢了。 媚兰,感觉她像文章的精神支柱一样,她和思嘉的妈妈埃伦有些相似,都是那种贵妇人,比埃伦要幸运,但也不幸运,因为卫希礼把媚兰当做了梦,他爱媚兰,但他还想要卖弄风骚的思嘉,说他是绅士,但感觉他太虚伪。 啊,最喜欢的就是白瑞德。刚开始感觉像骚骚的小包总,慢慢发现,他是最聪明的人。他能洞察人的心里,一眼就能看穿你。他能把握好时机和机会,明白什么是战争,打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钱,一切战争实质上都是为了金钱。他懂的什么时候最容易挣钱,一种是建国之时,一种是国家灭亡之时,国家兴起大财慢,崩溃的时候发财快。还有他对邦妮的宠爱,把她爱到了极致,他把对所有对于思嘉的爱全转移到了宝贝女儿邦妮的身上。对于思嘉,她很爱她,把一个男人所能给予一个女人的爱全都给了她。可是他并没懂,一次一次的蹂躏了。 能够耐心地捡起碎片,把它们用胶水粘在一起,然后告诉我自己,修复过的跟新的一样好。打破的就是打破的——我宁愿去回忆它还完好无损的时候的样子,而不愿去修好它,然后在我的有生之年看着那破碎的地方。这就是白瑞德,不是不爱了,是爱的枯竭了。